這個政策不錯
不過為了不擾民而不實施有點扯
http://www.stockfeel.com.tw/醫療器材法規/
日拋隱形眼鏡屬於第二級醫療器材,且也不在政府鬆綁範圍內,只能乖乖接受法律處罰。
看似普通的隱形眼鏡,因為直接與角膜接觸,若是品質不佳或是使用不當,可能破裂刮傷
眼睛或是造成感染,進而造成角膜潰瘍甚至失明,如此嚴重的後果,不可不仔細謹慎。
http://udn.com/news/story/7266/1016392
北市議員王鴻薇昨指出,隱形眼鏡為醫療器材,普遍在藥妝店、網路拍賣平台販售,青少
年配戴不符合度數、來路不明的隱形眼鏡恐損及視力。她說,民眾去年至今共檢舉103件
網路違規販售隱形眼鏡,衛生局一件都沒開罰,拿消費者健康安全開玩笑。
就好像當年安全帽一樣
要求戴就是擾民
有些事情為了民眾好本來就該規範一下
感覺不尊重專業流於民粹
柯P這件事少了魄力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