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憲法是允許台獨,請看:
2004年8月,立法院提出憲法修正案。經公告半年後,於2005年5月14日
選出任務型國大代表三百名,並於同年6月7日複決通過修正中華民國憲法
增修條文第一條、第二條、第四條、第五條及第八條條文,並增訂第
十二條條文 ,同年6月10日由總統公布施行,主要內容為:
(三)領土變更、修憲程序:立法委員四分之一提議,四分之三出席,出席委
員四分之三決議,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
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
也就是說只要台灣人民想要放棄對中國領土的主權,透過自由地區人民(就是台灣 澎金馬)
投票,就可把國土修改為台澎金馬
中華民國領土範圍本來憲法就沒定義 要怎麼變更且台灣自由地區人民 就可以修憲放棄大中國的領土?
作者:
asd90209 (Babbit)
2015-07-20 17:34:00長期被佔領還叫囂,結果想要讓還被嗆,真的是莫名其妙…
不用考慮13億大陸「同胞」的意願? 他們也是中華民國人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5-07-20 17:34:00沒用的 只能欺騙島上的人共產黨不會信台獨份子 美國更不會幫因為對岸已經強大到美國得罪不起
作者:
asd90209 (Babbit)
2015-07-20 17:35:00已經放棄國籍的人,你還當他是同胞嗎…
作者:
yjjia (天橋底下說書人)
2015-07-20 17:35:00這部憲法成立時,台灣還是日本領土。這部憲法的固有領土說起來是不包含台澎的
作者:
ko007x (有情有義退隱江湖)
2015-07-20 17:37:00yjjia 這部憲法成立時 台灣已經是中華民國的了 = =
作者:
biostar (澎湖小雲雀)
2015-07-20 17:40:001947年這部憲法成立時,台灣國際法理上還是日本的
作者:
yjjia (天橋底下說書人)
2015-07-20 17:40:00中華民國憲法成立於1936年
作者:
biostar (澎湖小雲雀)
2015-07-20 17:41:00就算你用通過時間來算,當時台灣法理上也還是算日本的
作者:
holmoak (holmoak)
2015-07-20 17:41:001946吧....1936是哪來的
作者:
biostar (澎湖小雲雀)
2015-07-20 17:42:00要講固有領土,怎麼不去宣稱蒙古共和國是中華民國的國土?
作者:
ko007x (有情有義退隱江湖)
2015-07-20 17:42:00biostar 那當時日本的法律有在台灣實施嗎?
作者:
holmoak (holmoak)
2015-07-20 17:43:00固有領土叫大法官解釋也放棄解釋
作者:
biostar (澎湖小雲雀)
2015-07-20 17:43:001936是起草時間,1946是國民大會通過時間
作者:
ko007x (有情有義退隱江湖)
2015-07-20 17:43:00biostar 你可以查看看控蘇案 再對比聯合國把中華民趕出去
作者:
holmoak (holmoak)
2015-07-20 17:44:00憲法成立的時候已經接收台灣了 但是接收不代表是領土同時間美國也接收很多地方
作者:
biostar (澎湖小雲雀)
2015-07-20 17:45:00那只是戰時佔領,華北和東北也有好長時間沒有中華民國的的法律有在那裡實施,卻用日本法律,難道就變成日本領土
作者:
holmoak (holmoak)
2015-07-20 17:46:00用現在人看法 去解釋 是不是領土要看住在上面的人不過當時的看法是打得過就是我的 打不過就不是我的
作者:
biostar (澎湖小雲雀)
2015-07-20 17:47:00當時美、俄、英的法律也實施在很多地方,難道都變成領土?打得過就是我的 打不過就不是我的 那幹嘛日本還花時間跟
作者:
yjjia (天橋底下說書人)
2015-07-20 17:48:00要看主權,台澎主權日本是放棄並沒有移交出去
作者:
biostar (澎湖小雲雀)
2015-07-20 17:48:00清朝政府扯好幾月時間簽馬關條約?兩、三百年來國際都很重視條約,哪來現在過去觀點差別打仗的目的就是逼你按照我條件簽約,但是約一定要簽
作者:
holmoak (holmoak)
2015-07-20 17:51:00條約只是開戰理由 條約搬出來他還搬更早的條約
作者:
biostar (澎湖小雲雀)
2015-07-20 17:52:00條約是打仗目的,你犯了因果顛倒的錯誤如果能不打仗就能逼你按照我條件簽約,那才是最理想目的
作者:
holmoak (holmoak)
2015-07-20 17:55:00合約簽了還是可以打 合約是下次打仗理由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