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也可以改為使用者付費阿
1.路燈電費由住那一段民眾分攤
2.馬路車開上路要付過路費(1公里多少錢這樣)
3.走在人行道馬路上也要付過路費
4.去洽公也要支付服務費與諮詢費
5.公共廁所也要付錢
6.你家排水到水溝也要付錢
7.告人也要付錢阿
8.你犯罪也要先付錢阿
9.你家失火也要先付錢再開始救火
10.車禍先付錢警察才開始處理
11.你被壞人毆打、被搶奪或是被性騷擾先付錢警察在處理
等等......
一切都要付錢,這樣子不使用的人也不需要白白繳稅養公僕,
讓真正需要的人付費當他們薪俸與退休金。
※ 引述《purin88 (原來我是憤怒的鄉民)》之銘言:
: 最近一直在思考,大家對於八仙的塵爆,覺得憑什麼醫藥費住院費要全民來
: 買單,但我一直在思考,那些公務人員、老師,退休後每個月領很多的退休
: 俸。而那些退休俸也是我們這些非公務人員的勞工來買單。憑什麼他們的退
: 休金比一般的勞工還多,憑什麼我們要養他們的退休生活,而我們自己老了
: 退休卻也只領一點點。而他們是終生退休俸?
: 有沒有什麼抗議團體可以去抗議廢除這種制度
: 公教人員的退休金應該是他們自己年輕的時候去賺退休金,
: 而不是拿我們的所得稅去養他們
: 我真的覺得很不公平呀。
: 有什麼地方可以去抗議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