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夜伸狼爪猥褻2女兒 狼父判刑2年
新北市一名狼父,竟自2個女兒念國小起,在2人熟睡時,暗夜摸進房趁機撫摸下體、親吻
胸部,還以生殖器磨蹭,2人升上國中越來越懂事後,不堪父親長期的半夜騷擾,向媽媽
哭訴,此事才曝光,夫妻也因此離婚,新北地院今依故意對兒童、少女趁機猥褻罪,判處
獸父2年徒刑,緩刑3年,可上訴。
檢方起訴時認定狼父94年至101年趁機猥褻2姊妹6次,狼父坦承犯行,法官痛批身為人父
,應給予子女最佳照顧,孰料卻趁女兒熟睡之際,進行猥褻行為,影響女兒人格發展甚鉅
,但審酌2姊妹已原諒父親,加上2姊妹現未與父親同住於一處,信其再犯之虞低,因此判
決獸父2年徒刑,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禁止實施家庭暴力,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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