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e52155 (玳鱗官洛音)
2015-07-21 02:40:17※ 引述《a22665566200 (藍)》之銘言:
: 如題
: 相信大家都知道
: 心理師不等於心理醫師
: 但是兩者有什麼很大的差別嗎?
: 可以請專業的鄉民解答一下
: 如果有情緒上的問題
: 是該去找精神科醫師看診
: 還是去找諮商心理師聊聊呢?
呃,
廣義來說,
台灣只有心理師,
不能開藥,
而心理醫生是能下處方籤的。
狹義來說,
跟治療方式有關,
一般來說心理學派的治療,
多是用行為跟暗示,
而正常來說,
心理醫生是利用藥物輔助的。
簡單總結就是,
台灣的心理師是被閹割的心理醫生,
還被要求如果案主有過於強烈的病症,
必須轉診至精神科,
喔對了,
台灣只有精神科醫師可以下診斷喔!
但是!
那為什麼有精神科醫師,
還有心理醫生呢?
一樣是治療方式的不同,
一個偏向藥學生理,
一個是走認知調節。
然後台灣心理師分兩種,
前置作業一樣,
只是學的內容跟考認證有差別,
分成臨床跟諮商,
前者在醫院,
算是閹割到底的心理醫生,
你要負責跟精神科醫生差不多的患者,
但不能開藥,
在教學醫院兩年後可以開診所,
但目前健保不給付,
所以也沒有健保點數可以用。
後者是各機構都有可能有,
代表性的是生命線等等,
小魯自己是覺得比較像社工啦。
那回到一個重點,
精神科醫師跟心理醫生的差別。
在台灣通常要求精神科醫師還要負責諮商,
但事實上那不屬於他們正統的業務範圍。
而且在像是行為偏差等,
認知失調的情況,
並不是精神科的責任。
精神科負責的是跟生理病症有關的,
像是幻聽幻覺甚至解離症。
但生理治好了,
調整認知就不是他們的事情,
所以才有心理醫生。
如厭食暴食症,
都不是靠藥物能治療的,
需要透過各種分析去找出原因,
或是透過行為療法改變等,
都是心理醫生的責任。
而國外為什麼讓心理醫生可以開藥?
因為在心理治療的過程中,
任何的接觸變動都有可能影響案主。
所以授予像是百憂解、鎮定劑等的使用權限,
避免因為換人溝通導致案主產生變化。
好,
那再總結複習一下,
台灣沒有心理醫生,
只有心理師,
臨床心理師是在醫院診所,
不能診斷開藥。
諮商心理師在社福等機構,
更像是社工。
而心理醫生跟心理師的差別?
第一個是訓練內容,
第二個是,
心理師就是閹割版心理醫生。
啊忘了說,
台灣不承認國外心理醫生資格,
因為人家可以開藥……
所以在國外拿到資格,
就別回來了,
回來還要被被閹割。
是說想睡了,
如果語言不通還是錯字等,
請大家包涵!
提醒我我會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