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齡免檢測 13年老輪驗車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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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三號苗栗後龍發生重大車禍,事故車輛爆胎的輪胎出廠已經13年,超齡老胎
為何還能上路,公路總局調出驗車資料檢視,發現胎紋符合1.6公釐的規範,驗
車時也沒有加裝第三排座椅。
根據公路總局的驗車資料,該車今年3月19日到桃園的代檢場驗車;代檢廠表示
「一切都照規定走」,全程有監視器影片紀錄。
桃園監理站長周景朗表示,該車後輪雖然胎齡13年,但胎齡不在檢測項目內,只
要胎紋足夠、無不良情況,是可以過關的。
北科大車輛工程系副教授尤正吉指出,輪胎主要材質是橡膠,時間久一定會硬化
、性能衰弱,一般狀況下進廠保養一定會檢查,很難想像竟然有使用超過十年的
輪胎;超齡老胎加上高速行駛下的高溫,可能是造成爆胎的原因之一。
交通部路政司副司長王穆衡指出,限制輪胎年齡在執行面上比較困難,主要是過
去限齡的各種規範,都出現產品逐漸低價化,如果限制輪胎年齡,可能會讓低價
輪胎搶走市場。
外界質疑代檢廠可能放水,公路總局強調,電腦檢驗資料都有紀錄,不可能放水
,若被發現,檢驗員必須停驗三個月,檢驗場更可能處分減量或停驗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