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水上2死車禍 行車記錄器曝光

作者: onefly (灣福賴)   2015-07-23 01:15:01
※ 引述《ptncku (魯蛇小弟)》之銘言:
: ㄧ堆鍵盤車手還在說閃得過??
: 一聽就知道沒開過大貨車
: 你知道時速100km載滿貨的大貨車
: 換一個車道要幾秒??
: 穩一點就是5秒以上
: 3秒以下就有翻車的危險
: 主要還是要看載重跟重心高低
: 影片中從看到車到撞上大概是4-5秒
: 等於說反應時間只有2秒以下 可以決定要不要變換車道
: 你本來會以爲相對速度是50km/hr
: 結果沒想到相對速度會是120-130km/hr
: 判斷出來後 變換車道已經來不及了
: 撞上是無法避免
: 前車責任ㄧ定是100%
: 但考慮到法官不會開貨車 要判100%還是有難度
阿不就~ 好棒棒?
白天視野清晰的情況下
"發現"前方有一台"速度很異常"的車子 到你直直的撞上他之前 時間會小於5秒?
考駕照是都不用檢查視力就對了?
不曉得檢警調查的結果是什麼 假如貨車根本沒有煞車痕的話
那你豈不就像當時亂報復興空難的媒體一樣被打臉嗎?
這重調查不需要太久~ 海水很快就退了 沒穿褲子的快陶喔~
<補充>
https://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183&p=6
國道各主要路段速限(104.4.30起更新適用)
註2:一般車輛速限每小時100及110公里處,總重(以行照核定總重量為準,非以車輛實際
載重區分)20公噸以上大貨車之速限均為90公里。
想問一下那台貨車是多重啊? 啊嗆別人是鍵盤車手的人滿腦子超速思想是怎樣?
作者: e2167471 (喬妹)   2015-07-23 01:16:00
阿就真的小於5秒 是在跳針什麼 自己去路上實測不會膩
作者: steward135 (逆風高飛)   2015-07-23 01:17:00
補血
作者: ju20020220 (ju20020220)   2015-07-23 01:17:00
小心風向啊~
作者: markban (馬克白)   2015-07-23 01:20:00
不是有影片嗎
作者: chrislife127 (挑燈)   2015-07-23 01:20:00
貨車煞車跟時速減慢等等... 反應時間是小車的幾倍耶
作者: hachime (最惡教師)   2015-07-23 01:20:00
真der
作者: kenny888 (殺手)   2015-07-23 01:21:00
那不只是速度異常了吧,
作者: lostkimo (累的不想呼吸)   2015-07-23 01:22:00
你....有坐過貨車嗎? 有坐過貨車緊急煞車嗎? =_=
作者: vankotool (TooLz)   2015-07-23 01:23:00
我還認真去算一下約不到四秒 你有夠棒的 自打臉咧
作者: rinatwo (無)   2015-07-23 01:24:00
你跟一堆不懂行車紀錄器跟實際視野的勁戰車主認真幹嘛
作者: wak (默艾)   2015-07-23 01:24:00
這篇倒像是用騎50km的感覺去假想開國道的狀況
作者: hide0325 (hide)   2015-07-23 01:24:00
煞車痕38公尺 謝謝指教
作者: e2167471 (喬妹)   2015-07-23 01:25:00
如果你是歐巴桑雙腳懸空走馬看花式騎車 可能有5秒啦
作者: wak (默艾)   2015-07-23 01:26:00
連新聞都不點去看 『貨車在地上留下38公尺煞車痕。李宗祐攝』
作者: tichia (睡不著)   2015-07-23 01:26:00
你在國道開車會猜到有人倒車? 還是你安排的?
作者: ynd (世態有如雲變改)   2015-07-23 01:26:00
......................................................
作者: MoonAthenaX (月下的雅典娜)   2015-07-23 01:26:00
鍵盤車手
作者: yj77885544 (噎酥)   2015-07-23 01:26:00
38公尺啦 哈哈
作者: freeclouds (學習改變自己的心態)   2015-07-23 01:27:00
其實三寶也不是故意的 如果不倒車下交流道 要再開好一陣子才能開回來 很不方便 鄉民都沒同理心
作者: yj77885544 (噎酥)   2015-07-23 01:28:00
哈哈 看到數字就閉嘴呵 剛剛不是很嗆
作者: vankotool (TooLz)   2015-07-23 01:29:00
真的 我也很怕遇到你 自殺式攻擊結果又是別人的錯
作者: mobile028 (輕鬆小品:))   2015-07-23 01:30:00
好~很難分判....我覺得錯在就是休旅車不該倒車啦!!
作者: freeclouds (學習改變自己的心態)   2015-07-23 01:31:00
你們鄉民都沒同理心啦 三寶也只是為了省點油錢就被原
作者: delnet (Delete)   2015-07-23 01:31:00
我這不是來了嗎
作者: freeclouds (學習改變自己的心態)   2015-07-23 01:32:00
PO講的沒煞車司機撞死 很可憐耶 你們有點CuLiZn好嗎
作者: sowhynot (熊熊)   2015-07-23 01:33:00
那個是刮地痕38公尺不是煞車痕,記者水準你們不知道?去看照片吧
作者: hide0325 (hide)   2015-07-23 01:34:00
都看影片就可以判斷 我建議你去教一下鑑識小組
作者: hachime (最惡教師)   2015-07-23 01:34:00
其實"看到車"跟"看到車有異狀"是兩碼子事
作者: miayao417 (mia)   2015-07-23 01:35:00
沒駕照沒知識就不要回文,懂?
作者: vankotool (TooLz)   2015-07-23 01:36:00
車神看到米粒般大小時就有本事分辨了不是嗎?
作者: hide0325 (hide)   2015-07-23 01:37:00
http://i.imgur.com/unZ7aNk.jpg 這好像就是煞車痕
作者: royaljoy1 (日復一日)   2015-07-23 01:38:00
作者: nicoleshen (㊣㊣)   2015-07-23 01:38:00
鍵盤開車齁?
作者: royaljoy1 (日復一日)   2015-07-23 01:39:00
記者口中的煞車痕連土都刨起來了
作者: sowhynot (熊熊)   2015-07-23 01:39:00
這是小車被推的痕跡
作者: cady69 (魔法見習生)   2015-07-23 01:42:00
白天不用暑期輔導嗎?快睡吧!
作者: yoyohu   2015-07-23 01:42:00
= =
作者: sowhynot (熊熊)   2015-07-23 01:43:00
妓者的話能信,__都可以吃了而且這痕跡是在撞擊之後,就算是煞車痕也沒意義
作者: rinatwo (無)   2015-07-23 01:46:00
這邊不準檢討貨車駕駛的 不然就是鍵盤車手
作者: Breeze0805 (Breeze)   2015-07-23 01:47:00
防禦性駕駛嗎?幸好我退伍了!
作者: hw1 (hw1)   2015-07-23 01:47:00
這邊也不能檢討三寶倒車啊 不然就是沙豬
作者: ju20020220 (ju20020220)   2015-07-23 01:47:00
這邊也不准叫貨車減速,不然會嗆你要開到時速0
作者: ptncku (魯蛇小弟)   2015-07-23 01:47:00
好可憐 被噓爆
作者: ju20020220 (ju20020220)   2015-07-23 01:48:00
還有減速=當這裡平面道路
作者: azer7890 (目標-別被擊敗)   2015-07-23 01:48:00
我覺得原po說的真是有道理
作者: royaljoy1 (日復一日)   2015-07-23 01:49:00
板上邏輯:檢討貨車駕駛=支持高速公路倒車
作者: rinatwo (無)   2015-07-23 01:50:00
我覺得如果利用那幾秒 煞車有作用到 司機起碼不會死假設減到50就好 正面撞擊應該也不至於翻車
作者: hachime (最惡教師)   2015-07-23 01:50:00
要來嗆駕照嗎zzz
作者: rinatwo (無)   2015-07-23 01:51:00
變換車道也是 這邊的人只有方向盤急打跟不變換車道
作者: leawweikeng (乾爹又不能吃)   2015-07-23 01:51:00
鍵盤大師
作者: godchildtw (神童)   2015-07-23 02:01:00
 
作者: peter080845 (老婆朴正花)   2015-07-23 02:04:00
物理都不會 小學生?
作者: royaljoy1 (日復一日)   2015-07-23 02:04:00
有些人習慣二分法的思考,否則會造成認知不協調
作者: Abalamindo (公館手槍營營長)   2015-07-23 02:05:00
查了查他的文 我就懂了
作者: royaljoy1 (日復一日)   2015-07-23 02:07:00
發生事情就要不順眼的那方負100%責任,要不就死刑,要嘛就無罪,沒有中間地帶的
作者: Breeze0805 (Breeze)   2015-07-23 02:11:00
對就對,不對就不對,文組才在講中間地帶
作者: DrGolden (不理性員工)   2015-07-23 02:20:00
先舉證貨車司機確實有不當處置再來檢討吧,一堆腦補就想定司機駕駛不當的罪名,跟記者有何區別?
作者: meloxxl (wade1.3)   2015-07-23 02:22:00
就封你為倒車王吧!想必閣下一定是玩雷電的高手
作者: kiwivino1023 (kiwi)   2015-07-23 03:03:00
實際坐過貨車急煞就知道 根本來不及好嗎
作者: NowQmmmmmmmm (滷蛇之王)   2015-07-23 03:56:00
超想罵髒話的
作者: minagoroshi   2015-07-23 04:25:00
說一堆自己都不一定做得到的歪理 阿不就~ 好棒棒?
作者: aaa83626 (遙)   2015-07-23 04:35:00
專業做夢
作者: ttknight (我當人真是可惜)   2015-07-23 04:39:00
跟本不知道在說什麼
作者: kakotun (潮爽德)   2015-07-23 06:03:00
不送
作者: wclee (Chun)   2015-07-23 07:32:00
看到車就減速、教教我怎樣開?
作者: wegblon (恢恢)   2015-07-23 08:08:00
ㄎㄎ 去當檢警 國家需要你的才能
作者: duoCindy (小佩)   2015-07-23 08:16:00
鍵盤千里眼也出現了
作者: coolkidcc   2015-07-23 08:22:00
加油點好嗎
作者: Zeroyeu (凌羽)   2015-07-23 08:27:00
不用一面倒的噓,冷靜點自己看照想事情吧還有,肇事責任本來就是有分幾成的中間地帶,不是全有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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