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tncku (魯蛇小弟)》之銘言:
: ㄧ堆鍵盤車手還在說閃得過??
: 一聽就知道沒開過大貨車
: 你知道時速100km載滿貨的大貨車
: 換一個車道要幾秒??
: 穩一點就是5秒以上
: 3秒以下就有翻車的危險
: 主要還是要看載重跟重心高低
: 影片中從看到車到撞上大概是4-5秒
: 等於說反應時間只有2秒以下 可以決定要不要變換車道
: 你本來會以爲相對速度是50km/hr
: 結果沒想到相對速度會是120-130km/hr
: 判斷出來後 變換車道已經來不及了
: 撞上是無法避免
: 前車責任ㄧ定是100%
: 但考慮到法官不會開貨車 要判100%還是有難度
阿不就~ 好棒棒?
白天視野清晰的情況下
"發現"前方有一台"速度很異常"的車子 到你直直的撞上他之前 時間會小於5秒?
考駕照是都不用檢查視力就對了?
不曉得檢警調查的結果是什麼 假如貨車根本沒有煞車痕的話
那你豈不就像當時亂報復興空難的媒體一樣被打臉嗎?
這重調查不需要太久~ 海水很快就退了 沒穿褲子的快陶喔~
<補充>
https://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183&p=6
國道各主要路段速限(104.4.30起更新適用)
註2:一般車輛速限每小時100及110公里處,總重(以行照核定總重量為準,非以車輛實際
載重區分)20公噸以上大貨車之速限均為90公里。
想問一下那台貨車是多重啊? 啊嗆別人是鍵盤車手的人滿腦子超速思想是怎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