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llbs (喵嗚)
2015-07-23 01:27:45※ 引述《yuanta (BIGGAN)》之銘言:
: : 等於說反應時間只有2秒以下 可以決定要不要變換車道
: : 你本來會以爲相對速度是50km/hr
: : 結果沒想到相對速度會是120-130km/hr
: : 判斷出來後 變換車道已經來不及了
: : 撞上是無法避免
: : 前車責任ㄧ定是100%
: : 但考慮到法官不會開貨車 要判100%還是有難度
:
作者:
ynd (世態有如雲變改)
2015-07-23 01:29:00一件事這麼簡單對錯也可以討論這麼多篇
作者:
KEY112788 (KEY112788)
2015-07-23 01:29:00五樓懶覺硬
聯結車不用跑110...光跑到100那感覺就超恐怖
作者:
ynd (世態有如雲變改)
2015-07-23 01:30:00簡單道理
好~很難分判....我覺得錯在就是休旅車不該倒車啦!!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5-07-23 01:31:00悲劇 開過頭 不能回頭的 別拿自己生命開玩笑即便你看到交流道 若不能轉也不能硬轉台灣應該定期舉辦交通教育座談 可以避免很多死亡
三寶也只是為了省油錢 就跟你媽會去東省一點西省一點
煞車是建立在前車急煞至停,而不是100%違規的倒車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5-07-23 01:33:00還有別因為趕上班上學開快車 到時你賠不完
難怪台灣一堆亂開車的,連基本開車知識都沒有駕照跟買來的一樣
鍵盤車手會說撞上前大概5秒遠遠就看到小車了,所以有5
好啦~倒車100%責任,那現在撞死了,誰的損失~?
作者: jimshow2001 2015-07-23 01:41:00
還要加上發現對方不是比較慢而是停止的時間
這速度,反應過來變換車道也差不多要翻車了吧一堆人把聯結車想做小客車在開,各種神論點。
時速83,5秒時間也才115公尺,哪來300多??在115公尺內要包含 人判斷反應時間+減速時間在這車速下,連結車可以這麼短距離就換車道...只能說只有鍵盤車神辦的到
作者:
Zeroyeu (凌羽)
2015-07-23 08:30:00和前車距離快速接近時就該煞車了,啊就這樣撞上也算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