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女表示,她遭網友zlonqiao指控就是爆料者,指稱公佈「八仙緊急救難及醫療急救系統
: 演練簽到表」,內文提到:「消息來源全部都來自某個不是家屬,綽號T姐的人。」陳女
: 強調,她沒有公佈該文件,更從未在PTT上留言,已對該名網友提出誹謗告訴。
: 警方稱,近來許多謠言,傷害傷患、家屬及新北市府,恐違《社會秩序維護法》,據網路
: 文章請陳女到案說明,若內容造假不實,將依法究辦。
: 突發中心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50723/36681367/
: 5.備註:
看到警方說恐違《社會秩序維護法》
心裡就覺得怪怪的
就去查了一下所謂的社會秩序維護法
發現裡面跟這件事情稍微摸得上邊的法條只有:
第63條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
五、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
第85條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一、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以顯然不當之言詞或行動相加,尚未達強暴脅迫或侮辱之
程度者。
二、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聚眾喧嘩,致礙公務進行者。
三、故意向該管公務員謊報災害者。
由於不是法律專業
所以想問問相關專業的鄉民
到底這位陳女的行為真的牴觸了社維法嗎?
還是這只是政府人員想讓人噤聲的伎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