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水上2死車禍 行車記錄器曝光

作者: zseal (如果沒有夢 人生就無趣)   2015-07-23 10:15:54
※ 引述《mooto (退出會比較好, 就退出)》之銘言:
: 我倒覺得這件事問題不在鍵盤車手
: 而是在於該檢討制動力不足的車輛是否不適合行駛在國道上
: 大貨車當然不可能擁有跟小客車一樣的煞停距離
: 問題是目前國道的使用情況不管在哪個車道密度都高
: 而且交流道的數量也日漸增多
: 小客車跟大貨車車流交織的機會只會多不會少
: 但是現在司機自己也屁股拍拍說
: 100公尺無法判斷 更近一點我也煞不住
: 等於宣告故障停在路上的車輛死定了
: (也難怪這麼多車子停在路肩還是被撞死)
: 載重超過車重3,4倍又要開上時速90的國道
: 在客觀條件上也認為煞不住的機會很高
: 那麼制度上就應該避免這種車輛上去不是嗎
: 如果是柯p應該也會這麼說啦 我的觀察
首先我要告訴你
故障車要把警示往後擺100公尺的原因就是
那警示三角就是一個拉長你跟故障車的緩衝距離
就算你沒看到故障車 你一定會先看到反光三角
你來不及煞 撞到三角也沒關係 至少你會還有一段距離可以做反應
撞到三角總比撞到整台車好吧?
現在嘉義這場車禍的狀況是
後面沒三角
該休旅車還竟然是在倒車
你如何要在百公尺外辨識出這台車正確的時速?? 甚至這台車是在前進或後退??
你或許可以說司機警覺心不足
國道也不是第一次有白癡倒車
但有多少人會真的意識到真的有人在你前面倒車??
時速90的車輛每秒前進距離是25公尺
在百公尺外發現距離異常拉近鬆開油門最多最多也只剩不到5秒便反應
扣除人體反應時間 煞車距離事實上根本不到80公尺
小車都不一定煞的住更何況大車??
沒有一個大車想撞到東西
他們太想停下來了
但通常很多人開車沒什麼觀念 至然就沒有給他們停下來的機會了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7-23 10:16:00
一百公尺外沒煞車燈不要說後退了 他完全不動也會以為在前進
作者: steward135 (逆風高飛)   2015-07-23 10:17:00
放三角幹嘛 他又不是故障車......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5-07-23 10:17:00
如果她在槽化線上倒車說不定不會出事 但技術爛跑到外車道來 根本欠人撞
作者: KamijoToma (上条当麻)   2015-07-23 10:18:00
三樓真兇 這篇只是說故障三角的功用 會讓後車有緩衝
作者: mooto (退出會比較好, 就退出)   2015-07-23 10:18:00
我只是單純的認為 煞不住的車上路很危險 當然你可以假設他
作者: KamijoToma (上条当麻)   2015-07-23 10:19:00
時間 但今天這個案例沒多少緩衝時間
作者: mooto (退出會比較好, 就退出)   2015-07-23 10:19:00
在一般情況都有注意也會減速 但公安往往都是在特例下發生的
作者: ggggoooo (...)   2015-07-23 10:19:00
只看到屁屁上的紅三角 還是來不及 我就督了
作者: mooto (退出會比較好, 就退出)   2015-07-23 10:20:00
為什麼現在大家都強調小車要有氣囊 esp 也不是真的想用上在法規上如果沒辦法做得很嚴謹 後果就是類似案例層出不窮
作者: l26921216 (很悠閒的生活~~)   2015-07-23 10:21:00
三樓有看完嗎?內容明明回復上個回文的路邊故障
作者: tony121010 (我是來亂的)   2015-07-23 10:21:00
一堆鍵盤車手
作者: valorhu (123)   2015-07-23 10:22:00
還是降到20公里好了,最安全w
作者: ZhouGongJin (ZhouYu)   2015-07-23 10:22:00
說真的...開高速公路很難反應出現 倒車 這種事情
作者: JDKnife (絕地小刀)   2015-07-23 10:23:00
三角也有機會還來不及放 大車速限是90~60 後者就是給載重
作者: YJM1106 (YM)   2015-07-23 10:23:00
90公里的小車給100米還煞不住的也去死好了
作者: archon (內湖流川楓)   2015-07-23 10:23:00
今天是因為前方車智障倒車,所以你給卡車很多合理的空間
作者: Vincent6964 (肆陸玖陸孫文)   2015-07-23 10:23:00
本篇中肯啊
作者: archon (內湖流川楓)   2015-07-23 10:24:00
事實上,前面那輛也有可能是故障車,剛好卡在那裡
作者: Tzwei ( Good!)   2015-07-23 10:24:00
遇到靜止物 100公尺 就算小車也剎不住喔 因為只有4秒煞停
作者: JDKnife (絕地小刀)   2015-07-23 10:24:00
不是要護航三寶 只是太多人不懂肇責判定不會考慮背後原因
作者: KamijoToma (上条当麻)   2015-07-23 10:25:00
又在沒反應 那種情況你反應得過來 哈哈 希望你別開車
作者: YJM1106 (YM)   2015-07-23 10:25:00
100米煞不住 那高公局就不會宣導安全距離是車速/2了而是像中國 車速100以上要保持100公尺(強國人很容易分心)
作者: mooto (退出會比較好, 就退出)   2015-07-23 10:26:00
車速/2是小車喔 大車是車速-20
作者: KamijoToma (上条当麻)   2015-07-23 10:26:00
高速公路的安全距離前提是兩台車都在前進好嗎
作者: JDKnife (絕地小刀)   2015-07-23 10:28:00
推archon 這才是重點
作者: Tzwei ( Good!)   2015-07-23 10:29:00
相對車速還比較難算 前方根本靜止 你時速90 8秒就200公尺
作者: YJM1106 (YM)   2015-07-23 10:29:00
一堆道路測試(有準備的情況下) 小車100-0 在30~40米
作者: JDKnife (絕地小刀)   2015-07-23 10:29:00
不好意思 安全距離是"煞停"所需距離 那是台灣人不愛保持
作者: YJM1106 (YM)   2015-07-23 10:30:00
專心開車的情形下 不會撞上去(小車 不是指本例的罹難者)
作者: ip1020 (yummy)   2015-07-23 10:30:00
重點個屁 高速公路倒車就已經夠危險還放三角 護航太誇張厲害你去開車煞煞看啊
作者: JDKnife (絕地小刀)   2015-07-23 10:31:00
肇責判定不考慮背後原因 停下準備倒車跟故障停下是一樣的
作者: ip1020 (yummy)   2015-07-23 10:32:00
那倒車往後三角要不要跟著往後
作者: JDKnife (絕地小刀)   2015-07-23 10:34:00
誰管你啊...定義寫得那麼清楚 就事論事很難?安全距離
作者: ip1020 (yummy)   2015-07-23 10:34:00
你厲害你來開啊 只會嘴
作者: JDKnife (絕地小刀)   2015-07-23 10:35:00
還是你要宣導錯誤觀念 多車追撞繼續發生?
作者: ip1020 (yummy)   2015-07-23 10:36:00
這是你說的喔
作者: Tzwei ( Good!)   2015-07-23 10:36:00
事故鑑定不會鑑定大車會不會閃啦 會測反應時間夠不夠煞停
作者: JDKnife (絕地小刀)   2015-07-23 10:37:00
錯誤觀念連發 肇責只看現場圖 今天如果人都走了哪來原因?
作者: Tzwei ( Good!)   2015-07-23 10:37:00
這個基本會視同故障車靜止去測煞停 不會去判斷會不會閃避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