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赴日太頻繁被遣返!男子見不到皮卡丘

作者: x22754513 (一步天履)   2015-07-23 14:36:58
※ 引述《FrankLP (潮騒のメモリー )》之銘言:
: 本魯鍵盤說明
: 台日目前是免觀光簽證
: 1. 每次入境不可以待超過90天
: 2. 一年不能待在日本超過180天
: 如果喜歡日本喜歡到每個月都想去
: 180/12 = 15, 每個月可以待在日本15天
: 或是一個月待在台灣一個月待在日本~
: 但若入境日本次數太頻繁+又是單行旅客
: 很有可能被海關人員攔下檢查....
鍵盤回復一下
看到這篇我嚇一跳= = 我從來沒有聽過一年累計不能超過180天的規定
我現在剛好在日本 一年內已經累計170天 而且還要待到8月底
我打電話到日本在台辦事處是說 沒有累計180天這個規定
但是有可能是海關自行判斷
另外我也請我上司問過日本這邊的單位 他也查過相關的網站
確定是沒有任何"一年內累計日期"的條款 頂多就是單次90天
我是為了澄清資訊才回這篇文
當然我有看到之前ptt的文章
是有人經驗分享因為一年超過180天在海關被遣返
不過那是2013的文章
而且我確定 目前沒有任何正式的條文
而且在官方網站上也沒有任何有關的說明(日本在臺協會/外交部/日本入國管理局)
有沒有人知道細節可以補充?
作者: linfon00 (笨蛋)   2015-07-23 14:37:00
內規
作者: q2203649 (賣摳~)   2015-07-23 14:38:00
總之馬英九下台就對了
作者: hibbb (阿宅一生)   2015-07-23 14:38:00
觀光名義的免簽本來就會被限制 不然你有辦其他種類簽證嗎
作者: junki8957 (王子)   2015-07-23 14:38:00
所以每90天回來一趟就可以繼續用觀光簽證待一整年嗎
作者: soniko (流浪漢)   2015-07-23 14:38:00
結論:日本有權禁止入境
作者: shinshong ( )   2015-07-23 14:39:00
我看你最好小心一點
作者: f124 (....)   2015-07-23 14:39:00
可以免簽 要不要給你入境看海關爽
作者: yspen (國境之南奇幻旅程)   2015-07-23 14:39:00
看有沒有得罪同事之類的
作者: LoveFood (食在愛玩)   2015-07-23 14:39:00
簽證有差喔,你說有問公司?我猜你應該不是一般觀光免簽
作者: linfon00 (笨蛋)   2015-07-23 14:39:00
一年多次使用觀光簽證停留 大概是怕打黑工
作者: talk5566 (腦子有洞)   2015-07-23 14:40:00
超過180好像是就會認定為工作還是啥??
作者: linfon00 (笨蛋)   2015-07-23 14:40:00
應該說 觀光名義
作者: ArgusX (阿加斯.艾克斯)   2015-07-23 14:40:00
海關可以有決定權力吧?
作者: baijee (baijee)   2015-07-23 14:40:00
之前有朋友待滿90日回國,第二次去的時候就被要求提出旅遊
作者: LoveFood (食在愛玩)   2015-07-23 14:41:00
簡單說,日本給你觀光免簽,是不能去賺錢,是要你去消費
作者: funnily (私はこれでいいんだ)   2015-07-23 14:41:00
原po還有提到"上司" 應該不適用一般觀光免簽吧
作者: ArgusX (阿加斯.艾克斯)   2015-07-23 14:41:00
去美國就可以常常看到海關叫人回去的場景了
作者: baijee (baijee)   2015-07-23 14:41:00
行程以及入住的飯店完整資料跟開箱,一切看海關啊。
作者: snocia (雪夏)   2015-07-23 14:41:00
觀光免簽證一年出入境太多次或合計待太久,海關有權禁止
作者: Ajisai (繡球花)   2015-07-23 14:42:00
怎麼說呢?你為什麼在日本待這麼久?如果你待在日本的目的
作者: snocia (雪夏)   2015-07-23 14:42:00
如果你拿的是工作簽證,簽證期限多久就可以待多久啊。
作者: Ajisai (繡球花)   2015-07-23 14:43:00
不符合免簽(主要是短期觀光)就可能被拒絕入境啊
作者: q2203649 (賣摳~)   2015-07-23 14:43:00
跑代買跑得太高調了
作者: lazydoggy (懶惰的狗)   2015-07-23 14:44:00
你是工作簽吧
作者: lulocke (( *‵ω′)人(бвб ))   2015-07-23 14:44:00
海關不爽 就有屌打你的權力 不是什麼沒明文規定就沒有的
作者: yspen (國境之南奇幻旅程)   2015-07-23 14:44:00
通常這種不上不下的日期是不會管 萬一被檢舉就很難說稍微有點姿色的 海關認為你是來賣__的也是很合理就上面有人講過的 來玩? 拿出證據啊
作者: Ryoutsu (撞丟嘸負責啦)   2015-07-23 14:45:00
有的是濫用短期觀光去違反規定做商業用途
作者: SinPerson (Sin號:)   2015-07-23 14:46:00
會不會是卡稅務的問題,居住者與非居住者的差別
作者: baijee (baijee)   2015-07-23 14:46:00
免簽本來就有說是90日內沒有得到報酬的滯留簽證。
作者: SinPerson (Sin號:)   2015-07-23 14:47:00
這樣稅賦處理上會有認定的問題
作者: lulocke (( *‵ω′)人(бвб ))   2015-07-23 14:47:00
工作簽跟觀光簽又不一樣 混在一起問 ?
作者: shi0520 (shi0520)   2015-07-23 14:48:00
原PO如果去日本工作但用觀光簽證是違法的吧
作者: ArgusX (阿加斯.艾克斯)   2015-07-23 14:48:00
有簽證海關也不一定要放行阿...
作者: Ajisai (繡球花)   2015-07-23 14:48:00
什麼稅?免簽不能工作啊~
作者: Ajisai (繡球花)   2015-07-23 14:52:00
那我會覺得你打電話去日本在台辦事處好像不是問可停留多久
作者: baijee (baijee)   2015-07-23 14:53:00
雖然外務省是這樣規定,但最終決定權還是在入国管理局。
作者: Ajisai (繡球花)   2015-07-23 14:53:00
或許你應該問你的情況適不適用免簽 要申請適合的簽證嗎?
作者: q2203649 (賣摳~)   2015-07-23 14:53:00
你老闆應該是想省簽證費吧?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7-23 14:54:00
你的狀況跟短期觀光滯留免簽又不一樣 除非你是用觀光
作者: DIDIMIN ( )   2015-07-23 14:54:00
海關權力很大
作者: lulocke (( *‵ω′)人(бвб ))   2015-07-23 14:54:00
如果你沒申請簽證進去 就是想用觀光免簽這條 被抓到你不
作者: baijee (baijee)   2015-07-23 14:54:00
新聞這個人根本搞錯方向,台灣官方在日本根本沒有辦事處。
作者: lulocke (( *‵ω′)人(бвб ))   2015-07-23 14:55:00
是觀光目的 你現在應該要問辦事處要申請哪種簽證才對
作者: baijee (baijee)   2015-07-23 14:56:00
新聞這個施先生應該要去問入国管理局而不是去問代表処。
作者: snownow (雪紋)   2015-07-23 14:59:00
日本學生有學生簽證吧?前陣子不是有個留學生,學期末想
作者: s866217 (s866217)   2015-07-23 14:59:00
上司?=======>你假觀光,真打黑工?
作者: gameguy (gameguy號:)   2015-07-23 15:05:00
大日本帝國一級棒,讚啦
作者: Ajisai (繡球花)   2015-07-23 15:08:00
我對日本簽證不熟 你的情況我會疑惑是不是要用類似美國J1簽證?你自己去弄清楚吧~如果你查了可免簽就OK囉
作者: Ryoutsu (撞丟嘸負責啦)   2015-07-23 15:23:00
你只是有人家幫你弄好簽證問題,你連拿的是哪種簽證、跟短期觀光免簽的有何不同都不清楚,講難聽一點,你老闆(教授)也不懂啦,他也是問題丟給學校國際事務處,裡面的職員也只較熟悉學術相關的簽證這塊。不一樣的東西你要條件不明下把A的情況推導套到B的情況,博班耶,幫幫忙
作者: x22754513 (一步天履)   2015-07-23 15:24:00
很抱歉 當需要超過三個月的時候我有辦過文化目的工作簽但都是短期來回的研究交流 都是用免簽入境
作者: Ajisai (繡球花)   2015-07-23 15:28:00
如果你查了確實沒問題(我不熟 你問專業的吧)那就帶好相關資料以備查驗吧 日旅板也是有人被盤問過
作者: baijee (baijee)   2015-07-23 15:32:00
免簽就只有90日短期滞在簽,好像沒有沒有觀光免簽的樣子。所以說拿"觀光簽"就有點怪怪的,短期滞在簽証的範圍較廣。
作者: x22754513 (一步天履)   2015-07-23 15:34:00
其實那不是觀光簽阿 那是短期免簽
作者: baijee (baijee)   2015-07-23 15:35:00
重看了一次影片那個人拿的通知理由應該是違反了出入国及び
作者: x22754513 (一步天履)   2015-07-23 15:35:00
只是不要經商工作或留學 都可以"短期滯留"
作者: baijee (baijee)   2015-07-23 15:37:00
難民認定法第七条第二項,我日文不好請強者翻譯。短期滞在重點好像是不能有報酬,商用也是可以(出差之類)。
作者: petertg (TG)   2015-07-23 15:39:00
180天那個應該跟台灣183天屬於"長期住居"是同樣的概念
作者: piercingX (Guandro)   2015-07-23 15:43:00
正常國家海關叫你走你沒任何空間說不 但台灣就不一樣了
作者: Roarwolf (哮狼)   2015-07-23 15:59:00
推解惑
作者: baijee (baijee)   2015-07-23 16:01:00
看了一下好像法律没規定(只有行政書士的網站有相關資料)。超過180日後可能會從嚴審查,應該只是審查上的原則。也就是說一切的決定權還是在入管局,因為他還是可以以你的理由不充足為由拒絕你的上陸請求。真的擔心就直接跑一趟入管局問清楚我覺得是最直接的。比起在這裡猜測跟查法條公告都來得直接有效率。
作者: dekirin (みるる)   2015-07-23 16:33:00
人家就是不想讓42689.2入境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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