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prucewind (nothing to say..)
2015-07-23 19:48:41原文吃光光,
2005年宋楚瑜與胡錦濤會面後,就已經達成兩岸一中、速簽和平協議的共識了!
這不就和洪秀柱所提的兩岸一中同表、簽訂兩案和平協定一樣?
和平協議簽了就跟西藏一樣了,等同中國國內法,宣告兩岸是國內關係問題。
所以 投給宋楚瑜 = 投給洪秀柱
資料佐證:
>> 2007.10.16 親民黨:歡迎胡錦濤報告所提"兩岸和平協議"提議 (節錄)
( http://goo.gl/kRUclo )
張顯耀說,2005年宋楚瑜訪問大陸時與胡錦濤會面。雙方簽署公報的
第三點即為“兩岸應儘速簽和平協議”。胡錦濤所作中共十七大報告的上述主張符合兩年
前“胡宋會”共識,親民黨甚表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