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帥哥照片心動 卻是東坡肉大叔敷面膜現身 | 即時新聞 | 20150724 |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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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48歲路姓男子7年前冒用年輕帥哥照片上網獵豔,騙一名當時17歲少女在旅館碰面嘿
咻,還敷面膜遮臉宣稱:「怕太帥嚇到妳。」但面膜於嘿咻時掉落,少女發現受騙提告遭
性侵。高等法院指少女自承沒以言語或肢體拒絕,辦完事還一起洗澡吃飯,無法證明被違
反性自主意願,今仍判路男無罪,可上訴。
判決指出,路男多次以一人分飾兩角,並搭配冒用網路下載的高大年輕帥哥照片,上網搭
訕少女誘騙碰面上床,去年被警方查獲,手機裡面還被找到眾多少女裸照甚至局部特寫的
不雅照,警方循線找到本案告訴人。
女方指稱,2008年她才17歲,在MSN被冒用帥哥大頭照的路男搭訕,彼此聊得很愉快,她
被路男冒用的高帥照片迷惑,誤信對方真是年輕帥哥,心生好感,禁不起對方邀約,答應
到中壢一家旅館碰面,推門卻見路男打赤膊僅用浴巾圍住下半身,臉上還敷著面膜。
女方說,她看路男肚子很大,不像照片裡的帥哥,問路男為何敷著面膜,路男說:「怕太
帥嚇到妳。」接著摸她胸部聊沒幾句,就把她推倒在床嘿咻,這時面膜掉落,她看對方竟
是個大叔,才知受騙,但因怕遭不測、不知所措,沒有激烈反抗,「但是我我根本搞不清
楚他到底是誰!」事後彼此也沒再聯繫,直到警方找上門才曉得路男身分。
路男否認性侵,宣稱當時辦完事送女方一條項鍊,還請女方去餐廳吃飯,女方很高興。檢
方採信少女「當時嚇壞了」,起訴路男涉犯強制性交罪嫌,一審認為雖不能要求女性遭性
侵須激烈反抗,但本案告訴人自承全程沒說:「不要。」或以肢體表明不願意,事畢還一
起洗鴛鴦浴並用餐,路男客觀上難以得知女方內心想法,路男隱瞞身分誘女上床雖很可議
,仍以證據不足為由判無罪,高院今維持一審判決,還可上訴。至於路男持有的其餘少女
裸照,經查除了從網路下載,其餘都是少女自己傳給路男的。(黃哲民/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