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三重商工高二男學生,跟12歲小女生要裸照

作者: nnlisalive (nnlisalive)   2015-07-24 16:05:45
※ 引述《s92101153 (嘿,Man)》之銘言:
: 又接到電話了
: 警察說需要有受害者的家屬,或本人去做筆錄
: 後續才能繼續處理,不然沒有受害者,單方面這樣有點難辦
: 有人有辦法和被害者or家屬聯絡到嗎?(FB或是信箱電話之類的)
: 可以站內信給我,謝謝
: 爆料公社裡面應該可以看到相關訊息
: 有加入的也可以麻煩看有沒有資料可以傳給我一下
: 謝謝
: ※ 引述《s92101153 (嘿,Man)》之銘言:
: : 新北警察速度有夠快的
: : 上班到一半
: : 剛剛厚德派出所打電話給我
: : 以為我是被害者的哥哥或舅舅..= =
: : 總之新北警方已經開始在處理這件事情了
可是這個高二生也未滿18
也只是在網路上性騷擾一個小女生
不會判很重 所以只能靠鄉民的正義來給他精神攻擊了
其實最好是上新聞 讓他學校都不用去
整天窩在家裡 然後不開心再去捷運砍人
就可以用傷害罪起訴了
大家要小心阿
作者: FranKang (最强の拳)   2015-07-24 16:06:00
那個原po看起來也沒想認真處理,反而是上個回文的報了案
作者: Gaitz (喵喵喵)   2015-07-24 16:06:00
說不定會學你發廢文 好恐怖阿
作者: mavericksX (小牛哥)   2015-07-24 16:06:00
這不是80什麼才是80
作者: danorken (dan)   2015-07-24 16:07:00
不懂你在HIGH什麼 所以你再教唆鄉民霸凌?
作者: lunken (莫(WK))   2015-07-24 16:08:00
教育部就交給您了
作者: FranKang (最强の拳)   2015-07-24 16:08:00
上面那個幫他報案的被警察回答說要家屬協助說明才能立案結果原po卻一句話都沒說,就發了篇文就射後不理了大家還是省點心吧,看那家屬有像很認真想處理的樣子嗎?不要皇帝不急急死太監了,洗洗睡吧
作者: Davil0130 (0000)   2015-07-24 16:09:00
那篇確定是他家人發的文嗎?
作者: playerscott (playerscott)   2015-07-24 16:15:00
網路霸凌只會有更多受害者
作者: humphrey0923 (潮州尼可拉斯凱吉)   2015-07-24 16:30:00
反串?
作者: berice152233 (WASHI買的zenfone2)   2015-07-24 16:45:00
騷擾什麼,這就是恐嚇,是刑法,直接向檢察官告發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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