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柯P:警方坦承沒照SOP,可否抓記者要問

作者: mquare (爹卡路恰)   2015-07-24 16:50:08
: 那今天為什麼不能公開聲明,『如果再有記者被抓,我就把你換掉!』
: 記者的採訪自由是被憲法( http://0rz.tw/S88cn )所保障的
有人報案 所以無故擅闖的學生和記者被抓了
看起來好像很合理 但是大家對記者也能被警察逮捕很驚訝
看了一連串討論下來 只有一個問題
為何記者不能被逮捕????
所以在法律上有明文法條規定
記者在採訪期間 有法律豁免權嗎??
誰來個法律知識解盲一下
作者: showwin (世界一か? 死か?)   2015-07-24 16:51:00
記者採訪犯了什麼法? 沒犯法為什麼要豁免權
作者: olaqe (永遠不是我就能實現)   2015-07-24 16:51:00
記者是神也是屎 觀察的角度很多元
作者: tn00371115 (二代目月光仙子)   2015-07-24 16:52:00
記者象徵第四權 一般不會逮捕
作者: l98 (尋找屬於我的星星)   2015-07-24 16:52:00
滿好奇的,警方說記者在刑案案發現場所以予以逮捕,這應該指有
作者: zapata (白雲)   2015-07-24 16:52:00
http://youtu.be/pkJyWOOSRr4 洪秀柱打警察
作者: l98 (尋找屬於我的星星)   2015-07-24 16:53:00
跟進去教育部裡的記者吧?
作者: nanami56 (I 佛 U)   2015-07-24 16:53:00
看記者怎進去的阿
作者: edison (edison)   2015-07-24 16:53:00
少年不讀書,長大當記者. 怎麼這風又變成記者不能抓了
作者: dodo888882   2015-07-24 16:54:00
薛丁格的記者
作者: anoreader   2015-07-24 16:54:00
誰跟你第四權就不用逮捕? 刑法那一條跟我說?
作者: ko007x (有情有義退隱江湖)   2015-07-24 16:55:00
對阿! 本來就是這3個白目記者有問題
作者: BMGITS   2015-07-24 16:55:00
簡單 不聽話乖乖刪文關攝影機就是請公安...警察處理
作者: jason86188 (企鵝里里長! 振興觀光!)   2015-07-24 16:55:00
釋字689拉自己看 幹真的是689不唬爛 不是42689.2XD
作者: andrewer22 (台灣人)   2015-07-24 16:56:00
不能進去的地方就算是記者也抓啊有問題嗎
作者: NTULioner (LionsHeart)   2015-07-24 16:56:00
只要掛著記者證去鬧KMT就沒關係啦 偉大的鄉民會護航
作者: tony121010 (我是來亂的)   2015-07-24 16:56:00
不然你以為憲法11條的出版自由在保障誰
作者: anoreader   2015-07-24 16:57:00
釋字689 也說新聞自由惟新聞採訪自由亦非絕對
作者: jason86188 (企鵝里里長! 振興觀光!)   2015-07-24 16:57:00
今天他用具有公益性跟新聞價值 跟隨沒問題阿
作者: ko007x (有情有義退隱江湖)   2015-07-24 16:58:00
就跟採訪車都違停 然後都喊採訪權 警察不能干涉
作者: anoreader   2015-07-24 16:58:00
亦受比例原則限制 請問刑法306條你該當還是要逮啊
作者: ben811018 (Booo)   2015-07-24 16:58:00
這樣人人都來當記者 天天去採訪
作者: olaqe (永遠不是我就能實現)   2015-07-24 16:58:00
第四權當然最大 跟違停比起來 揭露真相更重要
作者: jason86188 (企鵝里里長! 振興觀光!)   2015-07-24 16:59:00
採訪自由亦非絕對 但此事件是合乎公益性
作者: l98 (尋找屬於我的星星)   2015-07-24 16:59:00
記者被抓這件事真的滿適合拿來討論一番的,不知道法界有何見解
作者: anoreader   2015-07-24 17:00:00
公益性 也不是刑法的阻卻違法是由好嘛
作者: BMGITS   2015-07-24 17:00:00
當然違法要抓,沒看到國安法規定的嗎?
作者: olaqe (永遠不是我就能實現)   2015-07-24 17:00:00
國安法根本是惡法 DPP上台就應該廢掉
作者: tony121010 (我是來亂的)   2015-07-24 17:00:00
釋字613也有解釋啊
作者: anoreader   2015-07-24 17:01:00
以法益侵害角度來說 刑法法益甚至比該欲主張新聞自由優先許多 好歹也看一下釋字內容好嘛?
作者: jason86188 (企鵝里里長! 振興觀光!)   2015-07-24 17:02:00
他所保障的是憲法層級採訪自由 並解釋之
作者: anoreader   2015-07-24 17:03:00
釋字689連社違法都不違憲了 你覺得大法官會宣告刑法306條或是 刑法阻卻違法事由沒有新聞採訪權?
作者: pttuser999 (陳大頭)   2015-07-24 17:03:00
當時行政院把記者驅離後 好像發生了啥麼事阿 忘了...
作者: anoreader   2015-07-24 17:04:00
還有比例原則鄉民講到快爛了 去唸一下吧
作者: francmiss (以領養代替購買)   2015-07-24 17:04:00
那為何禁止記者傳照片、稿件,且器材和手機全沒收呢?
作者: jason86188 (企鵝里里長! 振興觀光!)   2015-07-24 17:05:00
有說合理情況下刑法大於採訪權?
作者: anoreader   2015-07-24 17:05:00
的話 那台灣法律才真的是鬼島
作者: jason86188 (企鵝里里長! 振興觀光!)   2015-07-24 17:06:00
今天就你先保障採訪自由 但刑法是可以逮捕的你不覺得哪裡怪怪的嗎?
作者: anoreader   2015-07-24 17:06:00
挖勒~~你先跟我說刑法那一條有採訪權?念下法條懂?同學我覺得你憲法要好好重修 幾本上每個自由權都保障但憲法23條比例原則 也請你一併看一下  
作者: kobeyo (爽哥)   2015-07-24 17:09:00
採訪權是很了不起? 改天要不要採訪馬桶有沒有賣國直闖總痛
作者: jason86188 (企鵝里里長! 振興觀光!)   2015-07-24 17:09:00
我有說刑法有採訪權?比例原則下去採訪哪裡有任何不當?
作者: anoreader   2015-07-24 17:09:00
算了 我認真了...同學可以問一下你什麼系畢業嗎?你採訪違反構成刑法306條? 這沒有不當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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