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採訪遭留置 學者痛批:警方執法過當
自由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389676
2015-07-24 14:58
〔記者吳昇儒/台北報導〕教育部強推黑箱微調課綱,部長吳思華對於學生訴求始終沒具
體回應,引起學生不滿昨深夜翻牆衝進教育部,警方卻留置本報及其他2位記者,並不准
其對外聯繫,漠視人身權利。對此學者痛批,媒體是中立角色,進入採訪還能幫忙蒐證,
卻被阻卻,警方執法過當。
台灣大學法律系教授陳志龍指出,帶頭衝進教育部的並不是記者而是學生,記者只是為了
全民「知的權利」才會一同進入拍攝畫面,雖有侵入住宅的疑慮,但是法律授與記者採訪
權利,警方出手阻卻有違法的問題。
陳志龍說,就算教育部要告侵入住宅,警方有蒐證工具,可以蒐證後就請記者離去,為何
還要刻意留置,這並不合理;警察進入教育部驅趕學生,與媒體進入採訪性質相似,都不
是主動要侵入教育部,為什麼記者就是違法?;媒體是中立角色,進入採訪拍照甚至可以
幫教育部和警方蒐證,但警方卻阻卻記者,執法確實過當。
台灣大學法律系教授李茂生則表示,記者為了採訪進入教育部,遭到警方人身拘束,警方
是用哪個法條?依照採訪及觸法的比例原則,警察應該請記者出去,置留並不合理。
備註:
是人都會得寸進尺
就像苗栗,錢爽爽花還有中央買單,就會更過分
上次血洗行政院都沒事了,警察當然會更過分
我想保護我的家人朋友,所以我可以把他們綁起來嗎?
我怕我家人朋友的手機不見,所以我可以全部沒收嗎?
更不要說是陌生人,路人
說犯罪現場不宜直播,真想問是誰的犯罪現場不宜直播?
支持警察執法,但誓死反對警察執法過當
因為警察是國家,是公權力,更要守住那一條線;不然會變成整肅異己的工具
不可以別人用錯誤的方法,你也用錯誤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