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責任不該下屬扛 柯文哲:這次不會懲處張

作者: freeclouds (學習改變自己的心態)   2015-07-26 04:02:39
※ 引述《windcanblow (戲謔人生)》之銘言:
: ※ 引述《Divya (豬微雅)》之銘言:
: : 我有看新聞畫面,柯文哲說啥不能讓「基層」的扛
: : 請問柯文哲,中正一分局的「局長」叫「基層」嗎?
: 的確是基層,不然你覺得中正一分局就是警政署或內政部了嗎?
: 以目前看來中正一是不會把誰叫他們動手的人抖出來的,除非明年變天吧
中正一分局的分局長 絕對不會是基層啦 你講得警政署或內政部 那叫"中央"
你乾脆說對中央來講 警政署也只是內政部的基層單位好了
今天沒人在罵警察為何逮捕侵入學生的問題 而是在問為什麼可以逮捕記者
不准記者繼續在現場攝影採訪整個警察逮捕學生的過程 侵害新聞自由
檢察官怎麼可能去指揮警察要求要"暫時保管"學生的手機 跟 記者的攝影器具
這種執行逮捕過程的細節,檢察官根本不會去具體指揮,都是警察依照自己的SOP辦理
從張分局長的過去紀錄來看,他就是一個重視達成目的,忽略過程是否合乎人權的人
只是這次踩線根本就是踩到OVER了
我相信要暫時保管學生手機跟記者器材 禁止他們繼續攝影的這件事情
應該是他自己的想法啦 因為警察要執行逮捕學生必然會粗暴 到時候影像流出
就會像當初318學運一樣 一堆人又要來追究警察的執行手段
簡單來講柯文哲就是要不要對張奇文這種獨斷獨行處理人權問題的分局長下手
講說柯文哲沒權力懲處分局長的
麻煩看一下 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9條
警察人員由內政部管理,或交由直轄市政府管理。
直轄市警察的考績都還是直轄市政府的核定的
你說柯P沒權力動張奇文 根本就是笑話 那是要或不要的問題 不是能不能的問題
警察人員人事條例 第34條
二、直轄市政府警察局警監人員之考績,由直轄市政府核定後,送內政部
轉銓敘部銓敘審定;其餘人員之考績,由直轄市政府核定後,送銓敘
部銓敘審定。
: 任何人站在那個位置都會發現自己對於警察竟然沒有百分之百的控制權
: 隨便一個檢察官就可以調走警察、違反SOP ,不告知地方首長
: 就直接遵循更上級的意思去執行具爭議性的任務
柯P對台北市政府警察怎麼會沒有百分百的控制權,只是看他自己要不要控制而以
參考這個新聞吧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606/623987/
柯P還可以打槍台北市警局對分局長的懲處人令哩
最好是柯文哲沒權力懲處中正一分局長啦 你們在繼續造謠阿 只是讓你們更丟臉而已
: 那也不是柯的問題,是馬政府的問題
: 還記得馬總統當市長時如何嚴厲譴責扁政府派警察在他的城市裡欺負抗爭的百姓嗎?
: 如果你認同當時的馬市長,那麼你怎會覺得現在的柯市長要為此負責呢?
不懲處有問題的分局長 不是柯文哲的問題 要轉移焦點是中央不懲處 會不會太好笑了
: 如果你無法全權掌握一個單位,而這個單位負責你城市的所有安危,
: 你要怎麼辦?跟這個單位撕破臉嗎?然後對方擺爛治安變差
: 好讓民眾以為是你市長無能嗎?
: 你自己去想想
能不能全權掌握一個單位 是看你要不要下去掌握而已 如果應該要去管理
你自己放任懈怠不去管理 說自己根本管不動 才是擺爛卸責吧
我不去評論柯p要不要跟進反黑箱課綱的問題 那個是柯p自己的政治選擇的問題
但是放任警察侵害人權的這件事情 才是大家想討論注意的
柯文哲以前挺方仰寧的時候 其實就有些人有點意見 他這次力挺超越方仰寧的男人
看來以後在台北類似的案件 警察侵害人權的事情 只會越來越糟
當然如果柯粉覺得那些 違法集會陳抗的人民 被警察打 或是 被警察拘束剝奪人權
只是剛好的話 那我也沒話說了
作者: nanami56 (I 佛 U)   2015-07-26 04:03:00
樓下給風向
作者: edouard09 (方文山下智久)   2015-07-26 04:03:00
柯P下臺啦叭叭 哪裡可以領500@@?
作者: GSHARP (Mr.Q)   2015-07-26 04:06:00
我這不是來了嗎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5-07-26 04:07:00
是說最近反串護航法的是不是太多了點啊
作者: TheRock5566 (一點點的幸福)   2015-07-26 04:07:00
要照顧下屬 這樣才能得民心
作者: Greatgenius (雷達 X 守望)   2015-07-26 04:08:00
喔 好棒沒辦法 1129之後太多新帳號
作者: BBQ2591 (BBQ2591)   2015-07-26 04:12:00
我眼花了嗎「警察人員由內政部管理」 柯B是想懲處三小?看清楚-->「送內政部轉銓敘部銓敘審定」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15-07-26 04:15:00
柯p睡覺就好,當市長毫無作為愛國同心會打人,柯p也無權插手
作者: cloudwolf (狼)   2015-07-26 04:18:00
直轄市政府 至少對警務人員的"考績"有核定的權力要說完全沒辦法懲處 那太過昧於事實了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5-07-26 04:19:00
分局長那個算警監啦..... 他擋那個算用行政命令吧不過要搞人也很簡單 要不要而已你下面的人考績都不好你也不會好過
作者: TheRock5566 (一點點的幸福)   2015-07-26 04:21:00
柯P本來就很保護自己的下屬的呀 這是作人原則寧可自己下台也要護屬下周全
作者: BBQ2591 (BBQ2591)   2015-07-26 04:22:00
很好啊 柯B不是說要扛 那就懲處自己啊 怎麼喊喊又龜縮了
作者: TheRock5566 (一點點的幸福)   2015-07-26 04:22:00
而且他心裡早就認定真正的兇手是"吳" 怎麼可能讓自己屬下當"吳"的替死鬼要柯P懲處自己更不可能 這不是讓對手看笑話嗎
作者: cloudwolf (狼)   2015-07-26 04:24:00
逮捕記者這件事 一定要有人被懲處才行
作者: TheRock5566 (一點點的幸福)   2015-07-26 04:24:00
這種親痛仇快的事 柯P打死都不會作
作者: reina07   2015-07-26 04:24:00
先不管前因後果,只是針對柯p的作法的確有必要檢討
作者: cloudwolf (狼)   2015-07-26 04:25:00
因為這用點腦袋想就知道很不合邏輯 犯人才能被逮捕記者自己在現在做紀錄 並沒有犯法 為何逮捕之?所以"不教而殺謂之虐" 用在這邊不合適
作者: TheRock5566 (一點點的幸福)   2015-07-26 04:26:00
那個分局長自己都一肩扛下是他下令的柯P都說不懲處了 就絕不可能 轉彎又說要之類的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5-07-26 04:27:00
可是他之前說誰下令誰負責 就轉彎了啊
作者: cloudwolf (狼)   2015-07-26 04:28:00
除非柯P認為分局長的腦袋蠢到連這都要教
作者: TheRock5566 (一點點的幸福)   2015-07-26 04:29:00
逮3採訪反課綱記者 中正一分局長:我下令的
作者: thyme51244   2015-07-26 04:29:00
幕後黑手是馬 大家都沒事了啦 德國幹麻做轉型正義阿德國幹麻不學柯P 都是THEY的錯 管帳的幹麻被判刑
作者: TheRock5566 (一點點的幸福)   2015-07-26 04:33:00
我怎麼覺得中正一分局長 其實希望柯P懲處他這樣就能去鴻海了
作者: reina07   2015-07-26 04:34:00
被柯p罵走的通常都會另外高就,樓上說的也不無道理
作者: thyme51244   2015-07-26 04:35:00
你好會翻譯歐~
作者: startiger (??)   2015-07-26 06:05:00
柯P也是高級公務員 winner出身的 心中自然希望安定這總成天在亂的 對他來說並不討喜
作者: handlesome (人生如夢)   2015-07-26 07:42:00
一堆黨工在腦補什麼 簡單的東西腦補那麼複雜
作者: rainstonein (適應改變號:)   2015-07-26 08:12:00
這種事別寄望柯文哲了,他被黨國教育洗腦太徹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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