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apsspac (上鎖的房間)》之銘言:
就讀真理大學的翁柏恩表示,昨晚本著公民記者的身分採訪活動,卻遭警方強制逮捕。他
說,昨晚警方大量襲來,他當場曾表明自己是公民記者,於現場採訪,但警方不接受他的
聲明。他向警方說有同事在外牆,可以拿證件給他,請求警方帶他去拿,或是幫他拿,但
警方拒絕他的要求。
我個人是對黑箱課綱是持反對,
但入侵教育部部長辦公室是正確的嗎?
學生們都聲明自己無破壞現場任何物品,
以正常來講你一個公家機關晚上沒鎖門我不太相信,
跟保全借鑰匙嗎?還是有寶箱開到鑰匙
再來記者不帶記者證?
警察怎判別現場33人誰是記者誰是學生,
現場每人都說自己是記者就好啦?
反正警察不能動記者嘛,
以後抗議讓記者當拒馬更方便,
有人提因果關係,
因為反課綱去抗議,所以入侵教育部
前題是對的所以後面做錯的都沒關係嗎?
那警察是否也能使用因果關係?
因為你入侵所以抓你,過程中反抗壓制你是否也正當
另外記者入侵到底算不算犯法?
記者權責無底線嗎?翻法規記者權責一樣建立在法規底下
有人提689號,其中並無對"入侵"包含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