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微調課綱是政治案件 柯文哲:不懲處張奇

作者: taffy128s (imcorn)   2015-07-26 17:38:33
我是柯粉
請大家鞭小力點
這次事件
我覺得就是一個典型的公民不服從行為
教育部違反程序正義在先
學生們在用盡各種方法後
逼不得已闖入教育部
喚來大眾的關注
我想他們自己也知道這樣子做是違法的
公民不服從最大的特點是
[知道違法,但是承擔]
所以柯不挺這次事件
只有向學生們說[加油]
我覺得還算ok
到這裡都沒有問題
問題在,台北市警方
[抓了採訪記者]
[抓了採訪記者]
[抓了採訪記者]
很重要所以說3遍
為什麼從以前戒嚴時期
都沒有動記者過?
然而在民主發展至今
竟發生這種事情?
我不敢說背後是否有人在操弄
但是我所知道的是
柯在臉書上有講到
北市府與警政署之權責問題
會在近日擬定sop
這就代表說
兩者間的權責分配是模糊的
既然是模糊的
怎麼炮口都朝北市府了呢?
這是令我無法瞭解的地方
再說了
警察也只是這場角力中的棋子而已
他們也只是依指令行事
說真的也很無奈
所以柯就坦了下來
這次發生這麼大的事情
我相信柯不會放著不管
相關的sop規定很快就會完備
柯文哲該不該罵?絕對該罵
因為他自己臉書上有說
原本有sop但是因為事態緊急沒啟動
現在就是給他一次補救的機會
就這麼一次。
我們該看的是下一次
他再度面臨社運的時候的表現
如果又他媽的抓記者
我也挺不下去了。
謝謝
※ 引述《Maiar (國民黨不倒,臺灣不會好)》之銘言:
: 柯文哲這次真的很有事。
: 什麼叫這件事很清楚是「政治案件」「兩極鬥爭」?
: 你打一開始就定調課綱爭議是意識形態、藍綠之爭;
: 竟然隨洪秀柱起舞而不自知…
: 你真好騙,柯文哲。
: 而且還很鄉愿。
: 你的超越藍綠就是這麼個超越法嗎?
: 假中立的白色,不過是在兩極之外,再加一極;
: 還不是只有立場,沒有是非。
: 為什麼一個違法的課綱可以在台北市被採用?
: 說好的「建立一個用常識可以理解的國家」呢?
: 無法理解,違法的課綱可以硬推,真的符合常識嗎?
: 不是「該怎麼辦就怎麼辦」嗎?
: 結果你根本什麼都沒辦…說好的轉型正義呢?
: 唉,懶得說了,我們家文哲很乖的,一定是交到壞朋友了…
: ※ 引述《caserchen (cc)》之銘言:
: : 微調課綱是政治案件 柯文哲:不懲處張奇文 奇摩新聞
: : https://tw.news.yahoo.com/-090156036.html
作者: avgirl (~單身純情Big肥宅!!!~)   2015-07-26 17:39:00
近日是多久???他那麼愛扛是為了他朋友吧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5-07-26 17:39:00
有動過記者啦 不過沒這麼明目張膽 義正嚴詞
作者: tortoise1017 (ChihYun)   2015-07-26 17:40:00
事件發生當下是全當現行犯抓起來的
作者: Mayinggo (馬贏狗)   2015-07-26 17:40:00
算了吧 下次照樣含淚挺
作者: avgirl (~單身純情Big肥宅!!!~)   2015-07-26 17:40:00
沒懲處下屬根本就在那邊演戲~~~反正下一次也不一定會懲處
作者: teremy (鄉民代表)   2015-07-26 17:40:00
軟土深掘,警察鳥都不鳥他。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5-07-26 17:40:00
模糊? 起碼這次事件要先搞清楚 誰下令誰負責言猶在耳
作者: hihi29 (無)   2015-07-26 17:41:00
下一次就等下下一次 下下一次就等下下下一次~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5-07-26 17:41:00
他自己說誰下令誰負責 結果第二天張承認就轉彎
作者: tortoise1017 (ChihYun)   2015-07-26 17:41:00
我倒真的看到鄉民轉彎了 平常討厭記者的亂闖行為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5-07-26 17:42:00
還幫坦說我扛 阿哲你海豚系的?
作者: tortoise1017 (ChihYun)   2015-07-26 17:42:00
這時卻一定為他們護航 (因為學生違法不能護)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5-07-26 17:42:00
說到底 這次用的理由很好笑 無故侵入住宅罪毀損罪
作者: tpkgo (人是鐵,飯是鋼)   2015-07-26 17:43:00
SOP比憲法比法律還偉大 沒有SOP就可以為所欲為 這就是蚵P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5-07-26 17:43:00
我其實懷疑這次到最後發現能適用的只有社維法
作者: taffy128s (imcorn)   2015-07-26 17:43:00
是的,我露說一點,他話也說太快到最後沒懲處變成食言
作者: tortoise1017 (ChihYun)   2015-07-26 17:44:00
如果真違反憲法 就去告啊就跟塵暴事件一樣 不拉呂出來 拉八仙
作者: RbJ (Novel)   2015-07-26 17:45:00
這次底下獨斷不照SOP,下次就會遵守?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5-07-26 17:45:00
你今天說調查清楚該怎麼處理就怎麼處裡誰會戰你
作者: yosaku (脆弱的超強)   2015-07-26 17:46:00
鄉民討厭記者跟警察違憲抓記者是兩回事...哪裡轉彎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5-07-26 17:46:00
跳出來說我扛絕不懲處 怪我哩 類比三小八仙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5-07-26 17:46:00
況且跑第一線的記者有什麼好抱怨的?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5-07-26 17:47:00
要扛就是如果過程有任何瑕疵都算你頭上你負責啊最好就燒香拜佛鴿子亂搞都沒留一絲證據
作者: JoeStrummer (西瓜)   2015-07-26 17:49:00
大法官解釋理由書、法律規範、行政慣例就擺在那,到底還在SOP啥鬼?這種陳抗事件不是集遊法,就是社維法,張奇文逕自升為狗屁刑事現場,粗暴逮人、動記者;柯p推給藍綠,還有什麼好護航的?
作者: violadepp (一個人的日子)   2015-07-26 17:53:00
面對憲法絕對有錯時,還只是想包庇自己下屬,還講政治
作者: jason748 (傑哥我要)   2015-07-26 17:53:00
柯粉無下限
作者: taffy128s (imcorn)   2015-07-26 17:55:00
樓上說的我同意,我也是學生,我也反對不合程序制定的課綱,這是學生自發的,跟藍綠無關
作者: calamus   2015-07-26 17:59:00
問題是那些高中生抗爭那麼久有人聽的話 他們這年紀有必要冒著犯法的風險 進入部長辦公室嗎 反正公民行使抵抗權就通通抓起來就很對很解決問題嗎 看過現場完整影片再說吧現行犯逮捕跟執法過當是兩回事 門沒鎖是開的 學生沒破壞是霹靂小組破門進去 粗暴壓制還拖行 事後還誣賴學生破壞公物毀損 中間有學生氣喘要救護車 警察還要大聲惡言惡語要他先大聲喊出名子跟身分資料 比例原則在哪? 記者那段就不用說了 完全知道是記者 還說他們是竊盜勒
作者: taffy128s (imcorn)   2015-07-26 18:02:00
沒錯,他們的確也有誣蔑學生跟執法過當的問題但是我們還是要看發號施令的是誰,才可以真正解決問題
作者: calamus   2015-07-26 18:04:00
搞到最後柯P還出來坦威權警察 鷹犬打手是小白兔很無辜那民眾學生記者就活該倒楣囉 柯P到底是哪裡接錯線阿
作者: JeanSijhih ((渡餘))   2015-07-26 18:07:00
戒嚴時期沒有動記者?台灣嗎?
作者: hihi29 (無)   2015-07-26 18:07:00
潮水退了 就知道蚵粉褲子是用粉畫的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5-07-26 18:11:00
昨天餅妹說威權時代沒有逮捕 就丟包
作者: violadepp (一個人的日子)   2015-07-26 18:15:00
一年比一年更誇張,結果現任首都市長漠視人權漠視憲法
作者: lwei781 (nap til morning?)   2015-07-26 18:29:00
警察幹嘛理他 高中生幫KP 拼出了機會 他當屎丟掉教育部那間是台大的歐... 沒租約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