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濫抓記者 柯P下令專案調查真相

作者: frogha1 (Dangelo)   2015-07-27 12:46:29
※ 引述《IDaHoo (愛打呼)》之銘言:
: 一些人以為票投柯P之後
: 抗爭就算不合法
: 也會有人打著自由的旗子讓你們就地合法?
: 那你們跟KMT的黨國那套有什麼分別?
: 先講我沒有票投柯P 我投林聰賢
: 不過我1129投完票就跟閃光到艋舺區某個投票所去監票
: 我到現在還記得那天開完票之後 看到柯P的票贏不少
: 現場的員警還笑笑的過來的問說"要去慶祝了厚?"
: 基層員警很多都是像這種的 根本就沒有什麼政治立場
: 默默的努力 默默的做好份內的事
: 有必要隨著媒體起舞 不斷的去製造和警方的對立?
: 我是在護航 不過我護航的是"法治"
: 先講我不是張奇文的女兒 就這樣
你護航的是「法治」?
你知道什麼是「法治」嗎?
法治通常跟民主一起講,也就是「民主法治」
什麼意思?
就是「人民作主、政府守法」
也就是只有「政府守法」,才叫做「民主」
「法治」指的就是「政府守法」、「政府依法治理」
如果政府不守法,只是要求人民守法,那就是北韓、中國…那就是獨裁專制國家!
回過來頭,你要講法治,就要看當天警察的作為是否「依法處理」?
很明顯,警察並沒有依法處理,而且違反比例原則,完全展現出「政府濫權違法」
如果「政府濫權違法」,那還能叫「依法治理」嗎?那還能叫「政府守法」嗎?
那還能叫做「法治」嗎?
我看是「人治」還差不多!
警察可以完全不守法的亂搞、濫權違法…跟專制獨裁國家的「人治」有何不同?
沒有法治,就沒有民主!
很多人挺政府亂搞,挺警察濫權,還口口聲聲喊「法治」,真的很無知可笑!
最後再提醒你,「法治」是「要求政府守法」,並不是拿來要求「人民守法」
不要搞不清楚狀況!
作者: LOWFEEL (lowfeel)   2015-07-27 12:48:00
人民跟政府都要守法吧
作者: event1408472 (醒世明燈)   2015-07-27 12:48:00
作者: hateself (D.Left)   2015-07-27 12:48:00
說的好
作者: RW2010 (Guidance)   2015-07-27 12:49:00
所以擅闖教育部辦公室 依法應該怎麼處理?
作者: jason748 (傑哥我要)   2015-07-27 12:49:00
柯粉:大法官釋字是啥 有比sop大嗎?
作者: lwei781 (nap til morning?)   2015-07-27 12:49:00
一樓: 多想一想 逃出黨國教育的那一套吧
作者: showwin (世界一か? 死か?)   2015-07-27 12:49:00
沒辦法 這些都知道 但跟黑道一樣 最後叫個小的出來扛就好
作者: area41gold (area41gold)   2015-07-27 12:49:00
莊國榮先知有講過
作者: IDaHoo (愛打呼)   2015-07-27 12:50:00
你才硬扯 我喜歡吃油鹽 柴米油鹽通常講在一起 我也要吃柴
作者: hihi29 (無)   2015-07-27 12:50:00
不意外啊 柯粉就是另外一個顏色的9.2%
作者: evaji548 (eva)   2015-07-27 12:53:00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5-07-27 12:54:00
9.2聽不懂啦 他們嚮往的國度就是北韓和 China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5-07-27 12:57:00
你那是另一種恐怖的獨裁 是誰定義可以去衝不服從不管政府或人民衝撞了就是要負責
作者: hitoo (◎☑)   2015-07-27 12:58:00
學到了!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5-07-27 12:59:00
擅闖依法是驅離啊 問題1. 驅離手段合法性 擅扣別人財物合法性 2. 警察有依法執行職務? 3. 新聞自由
作者: hsiang1104 (hsiang)   2015-07-27 13:00:00
作者: jvc50 (jvc)   2015-07-27 13:00:00
人民不服從要違法要付出代價,不能因為政府違法我違法就認為無罪
作者: powertoolman (動力工具魔術師)   2015-07-27 13:01:00
本就該如此
作者: zold (zold)   2015-07-27 13:04:00
嗯。重點還是一個-------教育部違法在先,打人喊救命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5-07-27 13:04:00
人民付出代價 請問違法執法的警察代價? 又忘記戴編號323違法警察有付出代價了嗎
作者: grahamwu   2015-07-27 13:05:00
作者: smonkey (平均值之下)   2015-07-27 13:12:00
作者: newteddy (擦肩而過)   2015-07-27 13:15:00
因為教育部違法在先 所以高等法院諭令高中生前往衝撞教育部作為刑責?
作者: smallsmile (能笑就笑)   2015-07-27 13:19:00
作者: tn00371115 (二代目月光仙子)   2015-07-27 13:21:00
323一堆百姓被起訴 沒付出代價?? 打人警察倒是沒事阿
作者: rocker87564 (假搖滾)   2015-07-27 13:36:00
一樓可以去當記者了
作者: after1 (aaaaaaaaaaaa)   2015-07-27 13:56:00
有些人思想還停在小學"不管怎麼樣打人就是不對" 的程度
作者: chienk (.................)   2015-07-27 14:12:00
國民黨的 奴性教育 真的起作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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