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歲玉女列十大擇偶條件 滿21歲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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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資深玉女葉蘊儀當年以廣東國語「我洗腳水」(我十九歲)紅遍台灣,甜美外型被封
「90年代最可愛女孩」,後1995年她與香港富商陳柏浩閃電結婚,2000年離婚,獨力撫養
一雙兒女,現今42歲的她桃花依然旺盛,陸續和Twins御用髮型師Daniel、鬍鬚男傳緋聞
,去年12月則被拍到和比她小11歲的嫩男看電影,她否認,稱是大學同學。
前天,她乾脆在臉書列出10大擇偶條件,「好多人對我的愛情生活非常有興趣,但我仍把
愛情放在開放式的態度。四十出頭的我對擇偶的條件如下:
1, 年齡不設限制(當然要滿21歲)
2, 外表唔洗靚仔(外表不用帥哥),順眼最重要
3, 經濟獨立
4, 同我去食美食,大排檔、新餐廳都可以,自己煮都可以
5,唔好次次請我食飯,順其自然,邊個比都ok.
6, 有共同話題及價值觀
7, 有愛心
8, 要獨立,我鍾意有自己空間
9, 鐘意旅行
10, 我好女性化,重口味,鍾意要看Art film ,紀錄片,愛情片
(宇若霏/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