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遠傳控占頻譜 台灣大:合法使用

作者: paula1012 (上次講話是什麼時候)   2015-07-27 15:55:38
中央社
遠傳控占頻譜 台灣大:合法使用
http://www.cna.com.tw/news/afe/201507270174-1.aspx
(中央社記者江明晏台北27日電)遠傳電信狀告台灣大哥大惡意控制頻譜,要求台灣大禁
止使用。台灣大回應,已提出反擔保金,得以繼續使用該頻率,對用戶權益無影響;目前
雙方依法定程序辦理。
不滿台灣大哥大(3045)惡意控制頻譜資源,遠傳電信(4904)告上台北地方法院,並提出超
過新台幣10億元的擔保,創下國內電信業擔保金最高紀錄。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於2013年10月舉辦4G競標,當時遠傳與台灣大互相標到對方2G
用戶頻段,也就是遠傳標到的1800MHz的C4區塊,剛好是台灣大使用中的2G部分頻譜,而
台灣大標到的C1區塊,正是遠傳的2G頻段。
為促進頻率有效利用,雙方先前同意在公平誠信原則下,於繳回各自2G頻段後,方能向
NCC申請指配使用對方繳回的頻段供4G服務使用。
但遠傳指控,台灣大未繳回C4頻段,即向NCC申請指配使用遠傳繳回的C1頻段,已違反雙
方協議與誠信公平原則,為維護遠傳用戶及股東權益,遠傳提出定暫時狀態假處分之聲請
,並經台灣台北地方法院裁定准許,禁止台灣大於返還C4頻段前,以任何方式使用遠傳繳
回的C1部分頻段,約6.2MHz。
由於台灣大於收受裁定後仍拒絕履行雙方協議,遠傳依裁定,提出新台幣超過10億元擔保
,向台灣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本件裁定,禁止台灣大使用C1部分頻段,約6.2MHz。
對此,台灣大今天稍早發布重訊公告說明,法院2015年7月1日裁定,台灣大可提供反擔保
9億2700萬元或同面額台銀無記名可轉讓定期存單(NCD),免為或撤銷上開假處分。
台灣大表示,已於104年7月14日提出反擔保金,得以繼續使用該頻率,是以對頻譜使用均
為主管機關所核准的合法使用,對用戶權益無影響。
遠傳強調,後續將依法定程序辦理。1040727
作者: KENT5566 (畜生肥宅)   2015-07-27 15:56:00
國民黨上身喔 ? 要不要回贈頻段
作者: Hohenzollern   2015-07-27 15:58:00
2G使用期限又還沒到 你自己要上繳給胎哥爽啦
作者: inshadow (硬射抖)   2015-07-27 16:01:00
看噓噓東吃鱉就是爽
作者: Teng0615 (吸水的好毛巾)   2015-07-27 16:02:00
遠傳那麼廢 現在ㄧ堆攜碼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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