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員名單不公開,連檢核小組的委員是否具備足夠歷史專業都有問題
連最開始的人員組成都有問題了,還敢說違調程序合法?
2.實質內容合法?
歷史最重要的應該是史實,是事實的描述,而不是合不合法
違調歷史課綱說因為要合乎憲法
難道不符合現代法律或現代憲法的史實就不是歷史嗎?
我們會因為關羽騎赤兔馬沒戴安全帽而說這段歷史不合法應該微調嗎?
如果是這樣,那我想內容不該用違調,應該直接整部砍掉才對
※ 引述《queerboy (boy)》之銘言:
: 吳思華 Sehwa Wu 1 小時前 ·
: https://www.facebook.com/sehwa0709
: 行政法院判決所指的是「資訊公開」的部分,
: 判決內容並未對本次課綱調整程序與實質內容指出有任何違法之處。
: 又、課綱相關會議紀錄與會議資料均以於網站上公告,
: 基於對與會委員之信賴保護,
: 僅有「委員之個人發言內容」與「個人投票結果」不予公開。
: 為取得一致的法律見解,目前本案仍在上訴中。
: 再強調一次,本次課綱微調程序以及實質內容部分均是合法。
: 請大家仔細研讀判決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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