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437847478.A.000.html
這裡就要探討市府 北檢 警政署跟警察的關係
地方政府:出錢養警察的冤大頭
指揮權
獎懲權(直轄市),依慣例能請求警政署換人
警政署:警察的頭頭
統一指揮權
獎懲權(直轄市以外)
人事權(任免 遷調 停職)
檢方:警察真正的頭頭
刑事指揮權
獎懲權(很多人不知道檢方可以直接懲處警察)
依法能請求警政署撤職
而且檢方還有萬能的偵查不公開
就算過程違反SOP,很抱歉,市長連調查的權力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