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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etalpha (月迷風影) 看板: PublicIssue
標題: [新聞] 頂新抽驗結果出爐 證實越南豬油非回收、
時間: Tue Jul 28 18:16:41 2015
【媒體來源】
Nownews 今日新聞 2015年 07月 28日 16:20
【新聞標題】
頂新抽驗結果出爐 證實越南豬油非回收、餿水和地溝油
【完整內文】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頂新油案今日再度開庭,除了進行供述證據的確認程序外,合議庭五月至頂新屏東廠抽驗
油槽的報告也終於出爐,判斷油品是否是回收油和餿水、地溝油的指標皆合格,總極性化
合物數值平均為6.9%~8.1%、符合不得大於25%之規範,黃麴毒素和丙烯醯胺都是未檢出
,證實頂新自越南進口之豬油並非檢方所稱之不符合人體食用。
總極性化合物含量為油炸用食用油品質之重要指標,若驗得數值大於25%,將違反食品衛
生管理法之廠商自主管理原則。因彰化地檢署檢察官去年十月抽驗油槽,驗得總極性化合
物數值大於40%,遠超過25%之標準,質疑槽內油品已經過長期高溫油炸,可能是回收油
和餿水油,該份檢驗報告也成為檢察官控訴頂新證據。
但案件進入審理後,將檢察官所提示之報告與另一份屏東縣衛生局檢驗報告相比對,在同
個油槽的抽驗數值,屏東衛生局驗出總極性化合物卻是小於5%,與檢察官抽驗數據南轅北
轍。為了釐清總極性化合物之產生原因以及兩份報告之數值差異,合議庭已先後傳多位專
家鑑定人以釐清此專業問題,更於五月親下屏東重新抽驗。
辯方律師表示,因頂新油槽已封存不再生產,為使抽樣數值正確,容量為200公秉的油槽
必須至少加熱36小時攪拌均勻,以上中下分層抽樣再混合取得樣本,檢驗數值才具有代表
性。但檢察官當時去抽驗時,卻僅加熱不到24小時,更只從油槽最下方油閥處取樣,所驗
得之數值並不準確。而屏東縣衛生局依照正常程序抽樣,所得之總極性化合物數值為5%,
合議庭也以標準抽樣方式驗得數值6.9%~8.1%,可見此數據才足以代表頂新油品之品質,
且數值也與新鮮熬製豬油相當。
此外,從檢驗報告中也可看到,丙烯醯胺成分未檢出,代表油槽內豬油不是薯條或炸雞裹
粉後高溫油炸後之回收油。黃麴毒素也是未檢出,證明非發霉汙染的餿水油。而代表油脂
本質的碘價也落在55~72的標準值中,符合CNS標準,可合理推論該油脂本質為豬油、未
遭混油。
根據歷次開庭傳喚專家鑑定人並釐清證據,可知頂新所有自越南大幸福進口之豬油,都依
法以食用油名義報關、並繳交20%關稅,經食藥署檢驗合格才進口。辯方律師表示,檢察
官錯誤取樣方式導致之錯誤檢驗數值,卻拿來作為指控頂新詐欺之證據,足以表示檢察官
是匆促起訴、未善盡舉證義務,如今檢驗報告出爐,也可證實頂新製油並未有任何不合法
之行事,進口之豬油原油合於人體食用標準,也非回收油、餿水油或地溝油等廢油。
【新聞連結】
http://www.nownews.com/n/2015/07/28/1762450
【備註心得】
數值與新鮮熬製豬油相當,那大統混油的不飽和脂肪酸數值也一樣,
有問題的東西會因為數值一樣就可以吃嗎?
黃麴毒素是由黃麴黴跟寄生麴黴產生,其生長地點分別是玉米、黃豆、
花生跟土壤、稻穀等地,除非用來製作油的豬有吃過這些東西,否則根本
就不會驗出黃麴毒素,這是在欺騙不會去查證的人嗎?
另外,辯方律師用油炸回收油把回收油的概念偷換掉,也是大有問題……
持續關注後續判決,
也請關心這個議題的版友表達您的看法。
p.s. 用「頂新抽驗結果出爐」當關鍵字google,出現了幾個像是在打臉的連結…
頂新爛油鉛、銅超標還含鉻- 中時電子報 2014/11/06 04:09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1106000466-260102
第2次抽驗 頂新油確實含鉻!中時電子報 2014/11/05 16:55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41105004528-260402
至於是在打誰的臉,就不曉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