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HowLeeHi: 誰說沒義務役的?四個月就是,而且還可以恢復徵兵 07/28 07:46
噓 frankmilk: 1.四個月義務役最好是夠用,一堆都在78月當其他時間? 07/28 09:40
→ frankmilk: 2.恢復徵兵?那政見怎不現在就提出來?別再幻想了 07/28 09:41
純粹討論:
暫停裁軍動作,加強國防 ← 這項政見其實應該等同於恢復徵兵制了?
兵役法第三十四條 (徵兵入營)
經徵兵檢查,適於服現役者,依國防部所定兵額或軍事訓練計畫徵集入營服役或接受常備
兵役軍事訓練,以每年一月一日為正規入營期,必要時,得另定補助入營期。
適於服現役之人數有餘或不足時,依常備兵、補充兵之順序,按抽籤號次徵集之。
於國防軍事無妨礙,且志願服役者滿足兵額時,得停止徵集徵兵檢查合格男子服常備兵現
役,改徵集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志願服役者不能滿足兵額時,回復徵集服常備兵現役
。
條文下略。
根據上面條文解釋:
停止裁軍 → 志願服役者不能滿足兵額 → 回復徵集服常備兵現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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