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豪養生會館負責人蔡文豪利用按摩機會猥褻2名韓籍女子,遭判刑定讞。示意圖
台北市龍豪養生會館負責人蔡文豪4年前先後遭2位韓國女子指控趁按摩時舔胸猥褻下體,
蔡男一概否認,辯稱可能為女客抹油引起誤會,但一審認定蔡男對第2位韓女觸犯趁機猥
褻罪,重判1年8月,高等法院指量刑過重,但認定蔡男以同樣方式猥褻另名韓女,昨合併
判蔡男1年2月徒刑。全案定讞。
龍豪養生會館位於北市中山區六條通,營業10多年,因可下載折價券,在日、韓背包客間
頗具名氣。第1位韓國女被害人提告指稱,2010年11月初抵台旅遊,慕名到龍豪給蔡男按
摩,遭蔡男以溫毛巾遮眼再脫去她內褲撫摸下體,更對她舔胸吮耳,用韓文問她:「喜歡
不喜歡?」她驚嚇要報警,蔡男回說:「no police!」她情急揮拳打傷蔡男下巴拒付按
摩費二千元,直衝警局報案。
第2位韓國被害人則指控,2011年3月初第4次到龍豪按摩,蔡男趁店內沒有其他人在,宣
稱她骨盆不好,需要加強按摩,卻脫掉她內褲抬起臀部,並撐開她雙腿不斷撫摸下體,她
被蔡男時而正常時而反常的觸摸搞混,只好一再發出「ㄜㄜ」聲表示不舒服,半小時後男
友來接她,蔡男才停手,並給500元折扣企圖大事化小。
因蔡男一概否認,第2位韓女曾越洋向《蘋果》投訴:「雖然我和其他被害人一樣感到羞
辱、害怕,但我一定要阻止他再犯,請幫我揭發他的惡行!」但她仍因心靈創傷過重,割
腕自殘獲救,與男友的婚事也告吹。
一審採信第2位韓女指控,重判蔡男1年8月並應賠償50萬元,但認定第1位韓女的指控曾被
檢方不起訴卻無新證據而再行起訴,判公訴不受理。蔡男上訴堅稱無辜,檢方也上訴並請
第1位韓女來台協助補強證據,確認當時她就醫驗傷在胸口採得蔡男口水,情節非遭手指
性侵而是被蔡男利用權勢猥褻。高院認定一審對單一罪名量刑過重,但蔡男也染指第1位
韓女,今改判蔡男2罪合併1年2月徒刑定讞。(黃哲民/台北報導)
來源:壹周刊
http://www.nextmag.com.tw/breaking-news/news/20150729/23436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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