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 果 日 報
驗油報告大逆轉 魏應充笑著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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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新案峰迴路轉,彰化地院合議庭昨公布5月間法官赴頂新屏東廠採油化驗的檢驗報告,
驗出鉛含量1ppm,餘重金屬、黃麴毒素未檢出,總極化合物也符合標準,比對檢方去年採
樣檢驗超標結果對頂新公司而言是「大逆轉」,讓魏應充等人昨晚開庭後也不禁面露喜色
、笑著離開。
強冠公司、永成公司向地下油行收購飼料油做食用油,涉案人日前被判15年至20年不等重
刑,導致彰化地方法院審理中的頂新案倍受矚目。
昨審判長吳永梁當庭宣布5月間法官赴頂新屏東廠抽油的檢驗報告,化驗結果鉛的數據是
1ppm,其餘重金屬、黃麴毒素未檢出,檢體總極性化合物數據分布在6.9至8.21%間,依照
食藥署標準總極性化合物標準應在25%以下。
檢方質疑,鉛的數值超標10倍(成品油標準0.1ppm),代表即使透過精煉也無法過濾。不過
辯方律師群起圍剿,檢方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規範的市售食用油標準,拿來
套在原料油,根本是張冠李戴、岳飛打張飛的謬誤,對被告非常不公平。
辯方律師稱,國內對原料油的重金屬含量標準未定出規範,就是因為透過精煉可以有效去
除重金屬,原料油的鉛含量也可在精煉過程中去除,如有問題,也屬行政法裁罰,並非違
法《食品全安衛生管理法》應予沒入。
辯方律師團說,頂新因油品案全面停產封廠,荒謬的是,提供原料油給頂新的越南大幸福
公司,迄仍正常營業,案發後越南司法人員也曾多次入廠調查,如果大幸福是「加害人」
,怎麼可能正常營業到現在,且今年4月檢方透過司法互助進廠蒐證,也未找到關鍵事證
。
檢方則反駁,大幸福做的是飼料油,不是食用油,兩者標準完全不同,大幸福的飼料油輸
台,做成食用油才引發食安風暴,如果此案被告一審被判有罪,越南官方當然會封廠。昨
審理庭開至晚間7點多,魏應充等被告和律師似乎都對「大逆轉」結果很滿意,面露喜色
、帶著笑容離去。
頂新案去年爆發後,彰化檢方會同屏東衛生局至頂新屏東廠的7個儲油槽採樣,經衛福部
食藥署化驗,當時確認豬油鉛含量超標7倍,驗出含銅0.54PPM,比標準0.4PPM高,容許值
1.3的酸價則超標為2.3,總極性化合物大於40%,超過食藥署標準25%。今年1月審理時,
被告律師質疑檢方採樣化驗報告,因此5月間由法官前往屏東廠重新採樣10份樣本,並送
財團法人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化驗,昨由合議庭當庭宣布結果。(俞泊霖/彰化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