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iego99 (誰是我的å°å¤©ä½¿ï¼Ÿï¼)
2015-07-29 16:56:341.媒體來源:Yahoo
2.完整新聞標題:
私地主拒修路 柯文哲:怎麼這麼壞心
3.完整新聞內文:
作者Yahoo!奇摩 | Yahoo奇摩(即時新聞) – 2015年7月29日 上午10:53
媒體報導北市有道路私地主不同意政府修馬路,台北市長柯文哲怒嗆去「蓋布袋、K他」
。柯文哲今天說,人家說不要用這種字眼,但他覺得這些地主「怎麼會這麼壞心」。
中國時報報導,台北市虎林街66巷水溝蓋年久失修,凹凸不平,不少老年人跌倒受傷,里
長向柯文哲反映,礙於法令需所有私地主同意才能翻修,但有地主認為「這不是我家的事
」,拒絕簽名,造成工程遲遲無法進行。柯文哲聞訊後怒嗆,那就叫其他人去「蓋布袋、
K他」。
報導指出,該地段200公尺巷弄水溝土地分屬180戶私地主所有,部分不願簽署的地主聽到
柯文哲要「蓋布袋」後,態度更是堅決不退讓。
柯文哲上午出席里長座談會,會前受訪時表示,這是台北市很大的問題,道路有些部分是
私地主所有,路都壞掉,私地主也不讓修理,道路還好,「我可以前面修、後面修,不修
這段總可以吧」,但污水下水道私地主也不讓過,導致無法建整區的污水下水道。
柯文哲說,現在新工處已經在草擬法案,研擬既成道路如果有私地主要怎麼處理,北市很
多這種陳年問題沒解決,「怎麼會這麼壞心?」,「不能說這是你的地,就不讓人家走、
不讓人家修、污水下水道不讓人家過,唉,做人不需要這樣」。
柯文哲也說,有人跟他說不要用「蓋布袋」這種字眼,但他常常覺得,私地主應給人家方
便一下,為了這樣整個區的下水道無法設,「實在是……我也不會講」。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goo.gl/OjODcj
作者:
XPERIAME (XPERIAME)
2015-07-29 16:57:00抓到了
作者:
haha98 (口合口合九十八)
2015-07-29 16:57:00支持柯p蓋布袋、K他
作者:
hihimen (aa)
2015-07-29 16:58:00私地主應給人家方便一下....那柯自已買下來給別人方便
作者:
losel 2015-07-29 16:58:00... 汙水下水道管路一放 改天要用地怎麼辦?
作者:
GsJames (大坪林書豪)
2015-07-29 16:58:00暴力小柯 請退選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5-07-29 16:59:00黑道市長 流氓市長 請退選
作者:
Nurvay (Nurvay)
2015-07-29 16:59:00買報紙頭版公告是那些傢伙阿 讓里民照三餐關心 看他敢不敢
作者:
nooin (在火星養企鵝的熊)
2015-07-29 17:00:00污水道前後砍掉接別的路面阿,讓地主沒的排廢水...
作者:
nooin (在火星養企鵝的熊)
2015-07-29 17:01:00不讓修以後就不讓用..另外蓋新的...
作者:
jorden (William)
2015-07-29 17:01:00讓汙水都排到那私地去......
作者:
taotzu (╮(╯▽╰)╭ キタ━━)
2015-07-29 17:02:00給市政府修了變既成道路設施,沒法賣給政府誰要?叫柯屁花錢買
作者:
soulfully (soulfulness)
2015-07-29 17:02:00不給地主適當的誘因(補償),地主當然想能省一事是一事
作者: peachnest 2015-07-29 17:03:00
放話狂人,大話新聞
作者: peachnest 2015-07-29 17:04:00
成事不足,敗事有餘
作者:
taotzu (╮(╯▽╰)╭ キタ━━)
2015-07-29 17:04:00要用人家的地就乖乖掏錢出來買,為何要通情理?
作者:
jackals60 (Sixty Jackals)
2015-07-29 17:05:00黨工噓那就是要推了,推一下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15-07-29 17:06:00私人地上道路開放使用一段時間,就成既成道路無法回收了。雖然道路已成公共利益,但別忘了依然是私人財產,用壞心形容地主,他只會更不爽,要是能收回路權真的會這樣搞
作者:
taotzu (╮(╯▽╰)╭ キタ━━)
2015-07-29 17:07:00就算是當地里民用!這還是公共建設,叫市府拿錢買。
又不是要地主出錢修 ,只是要同意而已 ,而且那邊本來就是道路了,不讓修真的其心可議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15-07-29 17:09:00我覺得他這裡別說話比較好,他很常說錯話。
作者:
soulfully (soulfulness)
2015-07-29 17:10:00還滿好奇當時私有地為何要讓政府蓋水溝,如果當時沒同意,也不會有現在的問題不是嗎,難怪現在政府想再動工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15-07-29 17:10:00私人財產他已經不能處置在哪跟你張了,這話講出來雪上加霜
作者:
demitri (forever)
2015-07-29 17:11:00抓到了
作者:
taotzu (╮(╯▽╰)╭ キタ━━)
2015-07-29 17:12:00看清楚,是既成道路設施,被市府用了,以後要怎麼主張權利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15-07-29 17:13:00其實他們現在跟捐出來沒兩樣,因為只剩政府這邊會買這塊地
作者:
soulfully (soulfulness)
2015-07-29 17:13:00軟土深掘,私有地一開始就要保護好,免得政府要求變成
作者:
s4001 (風羽)
2015-07-29 17:13:00地主不給修,就讓地主獲取保證人地位就好了,有事都給地主負責
作者:
taotzu (╮(╯▽╰)╭ キタ━━)
2015-07-29 17:14:00要用地就掏錢出來,幹嘛要讓政府用免錢的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15-07-29 17:14:00信不信會乾脆把巷子封起來不給過,不給走就不會有人出事了
作者:
taotzu (╮(╯▽╰)╭ キタ━━)
2015-07-29 17:16:00沒人說不要修啊,是政府自己想便宜行事,按法令付費徵收就可啊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15-07-29 17:17:00這種東西涉及私人財產,處理起來要很嚴謹,不然都更也說拆就拆,根本不會有阻礙
作者:
taotzu (╮(╯▽╰)╭ キタ━━)
2015-07-29 17:18:00等用到你家的地看你會不會那麼樂意。。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15-07-29 17:19:00你家土地政府在你上面路開來開去,想動工就動工你會很開心
作者:
amwei (呼呼~~)
2015-07-29 17:19:00地主就是希望政府買阿 那區塊其實問題滿多的 柯P真的要小心
作者:
taotzu (╮(╯▽╰)╭ キタ━━)
2015-07-29 17:19:00一切照法令付費徵收,不要講什麼狗屁人情
作者:
ooxxman (踏上旅程)
2015-07-29 17:26:00又失言了 科屁整天只想用暴力解決事情
作者:
sdyy (中壢市的小智)
2015-07-29 17:30:00所有廢水往他家排就好啦 反正是他自己不給過的
不要修就好了 前16年都沒修你看9.2有罵過什麼嗎
作者:
soulfully (soulfulness)
2015-07-29 17:34:00這也能扯顏色…,所以上面有些人都很慷慨就是了,還是其實自己連地都沒有,沒這困擾,用的都是別人的地?到底是誰自私呢…
作者: ryusumo (拋兒) 2015-07-29 17:40:00
sky用點腦
釋字400自己看囉, 既成道路政府就是要出錢徵收補償
作者:
rockyegg (手裡拿著小皮鞭)
2015-07-29 17:42:00出錢徵收不就好了.......
作者:
taotzu (╮(╯▽╰)╭ キタ━━)
2015-07-29 17:44:00沒要那塊地,但用了人家的地難道不用買,你去電腦街問,我i7cpu 只要用而已,但不買,有這種道理?腦袋正常嗎?
作者:
ssaw5166 (四季偽五六)
2015-07-29 17:48:00拿錢出來徵收少在那邊靠北 某些粉粉有夠噁心
作者:
geneaven (geneaven)
2015-07-29 18:13:00這種既成道路老實講不要理他給私地主自己蓋違建管他去死政府幹嘛理反正一把火燒起來消防隊進不去燒爽爽
作者:
ewhurst (Ben哥哥)
2015-07-29 18:16:00這明明政府的問題,當初買下來,就不會有這些鬼問題了,既成道路本來就莫名其妙
作者: jame2408 (冰) 2015-07-29 18:37:00
重點是這些道路可以扣稅! 又不是政府完全免費拿取! 政府出錢修理又不是地主出錢!
作者:
ll65566 (成大金城武)
2015-07-29 18:49:00我如果是地主,絕不給你用,跟本吃人夠夠扣稅?? 那要你捐地好嗎
既成道路已前有大法官解釋 政府是要付費徵收的 只是政府一直沒錢置之不理 地主已經不爽了 怎麼現在配合還成為他們的義務 說一句實話 政府哪來的權力叫人配合啦 真的吃人夠夠
作者:
ll65566 (成大金城武)
2015-07-29 18:51:00把路封起來最好,地主開心,其他住戶先跳腳
作者: lsgqlsgq (lsgqlsgq) 2015-07-29 18:58:00
噓雙方,地主道德缺失,柯P威權思維終究是談判妥協的過程,雙方這個態度還修屁
作者: PaPaYang (焚香、念經、不禱告) 2015-07-29 19:05:00
不爽不要過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