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串看下來主要大家爭議點都是
1. 臺灣駕駛普遍不守法(亂鑽、超車等…)
2. 與汽車相比重機防護性較弱
3. 功能性少 有炫富成份
4. 肇事後責任歸屬少(大車賠小車)
說實在只要換個立場變成
大客、貨車、聯結車→汽車
根本五十步笑百步
作者:
markban (馬克白)
2015-07-30 06:07:00以後為了安全,除了貨運車輛,其餘禁上國道算了
作者:
ab85291 (龍頭)
2015-07-30 06:10:00別說了,重機塞車的時候不鑽的我還沒看過。
看來4樓沒開過車 自然沒看過高速公路 連路肩都塞滿車
作者:
XXXXGGY (站長小妹2.0)
2015-07-30 06:25:004樓你買的起重機嗎?
作者:
KillerG (殺手G)
2015-07-30 06:25:00酸民嘛
作者:
Overmind (Overmind)
2015-07-30 06:30:00拿鑽車跟打方向燈正常超車比?
作者:
mengche (茂吉)
2015-07-30 06:38:00台灣法令最好笑的是管理,當開放後就無法收回
至今年五月台灣登記大貨車+大客車數197703,自小客車數:6490096
作者: cawaiiyawei (嘎嘎) 2015-07-30 06:52:00
就眼紅阿 ,說的好像只有重機會違規 ,真高尚
作者:
yha (春天來了)
2015-07-30 07:00:00開放重機後 假日各個山道的居民就過著噪音危險交集的日子不能只有開放 沒有管理 重機噪音隨機攔檢 超標就該沒收銷毀
作者:
nakaru (魔鬼藏在細微處)
2015-07-30 07:01:00汽車也是有縫就鑽的,從交流道上來,明明很塞依然直接鑽內線的算是常見了
作者:
user1001 (一千零一位使用者)
2015-07-30 07:02:00你小客車時速110開國到外側車道,還會被大卡車超車
作者:
yha (春天來了)
2015-07-30 07:03:00嚴重超速者連同汽車駕照就永久吊銷 這樣再開放才有道理
推樓上 道路違規罰則太輕 所有車種都該這樣重罰處理
作者:
zealone (野蠻人)
2015-07-30 07:08:00高速公路常塞車應該叫做怠速公路。
他表達的是小客車那麼多才是問題點 大車躺著也中槍吧
作者:
zealone (野蠻人)
2015-07-30 07:09:00開110外線被超車?快樂錶你快樂嗎?
作者:
user1001 (一千零一位使用者)
2015-07-30 07:37:00支持加重罰則與加強取締,另外也可開放專區或場地競速不然立法院三讀通過,卻不執行,何必呢?
作者: seeseahole (看海洞) 2015-07-30 08:34:00
所以我的125只要可以穩騎100,也應該開放上國道!
作者:
Zeroyeu (凌羽)
2015-07-30 08:38:00我支持違法上國道的重機加重罰則、按次計罰每次12000~
誰理你,機車就是應該乖乖騎平面,想上國道洗洗睡 Z
作者:
floma (我存在故我愛)
2015-07-30 09:25:00一堆大車思維喔喔喔喔喔喔喔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