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翁聿煌/新北報導〕八仙塵爆案發生逾一個月,新北市副市長侯友宜昨天說,他知
: 道八仙水上樂園是「金雞母」日進斗金,事發後停止營業損失慘重,八仙公司若有誠意出
: 面道歉及解決問題,市府可考慮讓水上樂園在安全無虞前提下重新營運,用部分營收分期
: 攤提傷患醫療費用。
先討論八仙樂園賺錢的能力好了
八仙往年暑假平均一天可以有3000遊客進場,旺季當有90天好了,全票650
收入約1.75億,加上淡季最多2億
扣掉各類成本的話,年收入應該還有1億以上
接下來算不能拿到的賠償
為了簡化,住院均以中傷(100人)一個月,重傷(200人)三個月計算
共19000人次X天數
1.醫療費用(破百億)(健保代位求償)
1.健保醫療費:指全民健保之自負額、掛號費、病房費差額1500元/日,以實支實付收據為
準,收據正本或副本(蓋院章,與正本相符章)即可。
1500X19000= 28500000
3.合理交通費
20000X500= 10000000
4.看護費用:以傷勢需人看護為主並經醫師在診斷證明書上註明有必要者為限,包括近親
或他人看護。每日以1200元為上限,最高以30日為限。
1200X300X30= 10800000
5.其他費用: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住院膳食費(每日以
180元為限)。
6.殘廢給付:依強制險殘廢給付標準表給付。
2.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的薪資賠償: 同樣的需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休養或
復健多久,一般要有薪資證明,若無可參考勞保最低工資 18780元/月。 薪資證明有三:
光以200人以上永久性無法工作,工作餘年30年計算
18780 X 12 X 30 X 200 =1352160000
3.後續醫療費:
4.精神賠償
當一天500好了,這部分找不到合理資料
500X20000 = 10000000(感覺好像太少)
5.財產損失:修車費、手錶眼鏡手機首飾..等等均屬之。
正妹穿過的比基尼,無價
隨便算都超過14億,更不用說就算八仙復業,也不可能有現在一半的吸金效果
對比較正常的人來計算
八仙負全責賠償,可能要花30年以上才有辦法賺回來,不如乾脆倒一倒清算好了
不過我認為,侯副市長的軟化一定是為了保護受災者的權益,和新北爆發收賄絡案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