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ewidl23 (路人)》之銘言:
: 周遭有兩個七年級,剛結婚,其中一對夫妻年收入總合100萬,
: 去買1200萬的房子; 另一對年收入總和才80萬,去買1000萬的房子;
: 算一算,房價所得比都有12,本魯問他們為什麼買這麼貴? 都說考慮
: 到生活機能,交通方便,然後父母只出頭期款,其他要自己想辦法。
: 他們都說努力就能達成夢想...
: 該如何勸阻? 還是應該鼓勵?
很多人有一種錯誤想法
認為兩個人賺錢快
然而事實是,兩個人雖然收入增加快,但存錢卻更慢,比各自單身時慢得多
因為時下年輕人有堅忍儲蓄之品格者不多,兩口子整天想玩樂開銷更大
上述個案在置產決策上不太聰明
昂貴的房子拿來自住,而非以一個不錯的報酬率出租
導致兩人的勞動所得被房貸吃光,流動資產比例愈來愈小
變現不易的固定資產比重卻逐步增加
一旦突發狀況急需用錢,很容易周轉不靈
再向銀行借回,不好借,且利率高
聰明的做法,是買在有前景,價格實惠,且容易出租的地點
這個地點不必然要在你目前生活工作的地點
買了之後立刻整理後出租,自己再去工作地點附近租便宜的房子
然後開始存錢投資股票
如此固定資產與流動資產平衡布局,又有租金收入與股息收入可享
晚年既有房子自住,又有股息與勞退年金可用
不必向小孩索討孝親費,才是理想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