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外媒(香港蘋果)
2.完整新聞標題:
【以胸襲警】吳麗英判囚3個月15天
3.完整新聞內文:
示威人士於今年3月參與「光復元朗」的反水客行動,期間爆發警民衝突,
4人早前經審訊後分別被裁定襲警及阻差辦公罪成,
其中被裁判官指以胸襲警的女被告吳麗英今被判入獄3個月15天。
另外被告潘子行亦被判入獄5個月1星期。各被告已獲准保釋等候上訴。
案件被告14歲首被告、次被告鄺振駹(20歲)、
吳麗英(30歲)及潘子行(22歲)。
其中首被告被判入更新中心,
而吳的男友、次被告鄺振駹則被判入勞教中心。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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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goo.gl/wJBtdP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news/20150730/54031064
5.備註:
繼紙杯攻擊後的全新襲擊理解
香港人可以發起大家去摸屁股
然後說人家用屁股性騷擾你的手
笑一下就好
下個就是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