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 例如蘋果日報、奇摩新聞
四方報
2.完整新聞標題:
※ 標題沒有寫出來
作者: jojoberry (jojoyarou) 2015-07-30 17:06:00
官逼民反
作者:
O800092000 (漸å‡ä¸é†«è¨ºæ‰€)
2015-07-30 17:07:00036少害一個外國人
作者:
urdie (凵尺口工巳)
2015-07-30 17:07:00你又不是中囯人 囯民黨才不會鳥你
作者:
archon (內湖流川楓)
2015-07-30 17:08:00有點好奇... 母語... 會忘記的嗎... @@a
作者: littlepigin 2015-07-30 17:08:00
就很麻煩阿 為了他移民局最少1個人要加班
作者: littlepigin 2015-07-30 17:09:00
爸爸節又快到了 因為他 那個移民局官少喝碗粥怎麼辦?
作者: r31422009 (Winder) 2015-07-30 17:09:00
支那人就送回支那啊。沒有語言問題。
作者:
losel 2015-07-30 17:10:00所以每個黑工都學他愈期居留 然後再跳出來說愛台灣 舊型喔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5-07-30 17:11:00其實他沒回去 不是它的錯....
作者: jzasd22 (哇塞) 2015-07-30 17:12:00
印尼文又不是他的母語……
作者:
chenyw (chenyw)
2015-07-30 17:12:00應付官僚有官僚的做法 假結婚 讓一切合法化
作者: littlepigin 2015-07-30 17:12:00
前顧主早過法律追溯期了..
作者:
losel 2015-07-30 17:14:00前陣子也有個非洲黑人啊 都生小孩了 居留10年 國台語都通要步要一起給身分證 要不要通融? 每次都要搞特例特例一開 就像台灣鐵皮加蓋 外推鐵窗 / 他有我怎麼沒有
真正為台灣奉獻的人反而被趕出去,反觀某些人.....
作者:
ainor (><)
2015-07-30 17:17:00特例是for有黨證的啦,笨笨的
作者:
LeeMatt (麥特李)
2015-07-30 17:20:00雖然說依法行政 但法律是人訂的也要依情況做改變才比較
作者:
aq (液態)
2015-07-30 17:21:00應該給他居留權我們可以依法特別給他居留權,一樣是合法的啊,依法不是理由
作者:
losel 2015-07-30 17:25:00講特例都是有黨證會不會太汙辱人 法律規定就是寫在那很多神父/修女也是依法取得 要不然是想怎樣 黑工大赦喔
作者: farmoos (farmoos) 2015-07-30 17:30:00
一樣難民 跟國民黨逃到台灣 有國民黨給的好處 台灣的資
作者:
losel 2015-07-30 17:31:00作者: fishweeping (我也打2號) 2015-07-30 17:34:00
不是支那人 不能當個案處理呦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