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IouChen (海嘯來襲 速速撤退)
2015-07-31 18:27:241.媒體來源:
2015-07-31 11:14:04 聯合晚報 記者洪敬浤╱即時報導
2.完整新聞標題:
台中前議員懸賞10萬 徵課綱違法判決
3.完整新聞內文:
台中前議員懸賞10萬 徵課綱違法判決
2015-07-31 11:14:04 聯合晚報 記者洪敬浤╱即時報導
課綱爭議延燒,國民黨台中市前議員、律師洪嘉鴻今天上午懸賞10萬元,徵求課綱調整違
法的法院判決書,8月3日午夜前找到,第一人可獨得10萬元。
洪嘉鴻說,民進黨主席蔡英文多次公開說,教育部微調課綱違法,法院已有判決,但他找
遍司法判決資料庫,卻找不到課綱違法的相關判決。
他強調,他只找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03年訴字1627號判決,內容直指教育部在課綱調整
的相關審議紀錄、記名投票單應該供閱覽,但並非代表教育部調整課綱的行為違法。
洪嘉鴻說,這份判決並非調整的行為違法,也仍在訴訟中,而是公開課綱審議紀錄閱覽的
相關爭議。
他強調,如果找到「教育部調整課綱違法」的判決書,送到或傳真給他,第一人就能獨得
10萬元,截止日為8月3日24時。傳真電話:04-23027006;地址:台中市台灣大道二段125
號。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udn.com/news/story/1/1090755-%E5%8F%B0%E4%B8%AD%E5%89%8D%E8%AD%B0%E5%93%A1%E6%87%B8%E8%B3%9E10%E8%90%AC-%E5%BE%B5%E8%AA%B2%E7%B6%B1%E9%81%95%E6%B3%95%E5%88%A4%E6%B1%BA
同場加映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860425
教育部去年先以「微調」之名,暗中大幅修改高中社會課綱,從公聽會到課審大會「通過
」,只花了十天時間,並堅持不肯公告課綱委員名單及相關會議紀錄,趕在今年八月就要
實施。不但程序引人非議,去台灣化課綱修訂,更引發輿論譁然。經台權會提告,台北高
等行政法院二月十二日判決教育部敗訴。
5.備註:
有鄉民要去領10萬了?
作者:
wei5730 (魯魯der洨魯)
2015-07-31 18:29:00昨晚不就有人貼了?
作者: kai91 2015-07-31 18:29:00
樓下領
作者:
yaoyaogtc (Do not hesitate)
2015-07-31 18:29:00繼續跳針就好
作者:
lianhua (墨心鏡情)
2015-07-31 18:29:00他就是跳針那份是講程序違法 不是內容違法
作者:
showwin (世界一か? 死か?)
2015-07-31 18:29:00誰要去吃慶記
作者: turtleaoc (迎霜) 2015-07-31 18:29:00
白癡文字遊戲還是留著自己取暖 不要說出來給人笑
作者:
newstyle (人生不要有遺憾)
2015-07-31 18:30:00DPP:I am the law
作者:
ichch (渡船人)
2015-07-31 18:30:00法院判決要求 而沒有執行。 不是違法?
遊戲規則寫了先1後2才能3 KMT跳過1直接從2開始 2不違法
這些人懂不懂法啊?程序不正義時,內容正確也沒用啊!
作者:
u304027 (freud)
2015-07-31 18:31:00你一定沒看判決書..
規則2不違法 但是沒有1怎麼可以有2或3呢? 改甚麼不重要
作者: turtleaoc (迎霜) 2015-07-31 18:32:00
程序漏洞百出 一段還直接被判違法 跳針最後結果沒判決
作者:
newstyle (人生不要有遺憾)
2015-07-31 18:32:00法院DPP開的?!
作者: xiaolie (xiaolie) 2015-07-31 18:32:00
律師果然都是玩文字遊戲的 但是這水準有點low耶
重要的是"改課綱要按照規則走" 不照規則走 就KMT說了算
程序不正義 就是違法 向有毒的樹 結的果子 當然不能吃
作者: turtleaoc (迎霜) 2015-07-31 18:33:00
這種低能辯解 拿去騙那些根本不用騙的投票殭屍吧
作者:
wei5730 (魯魯der洨魯)
2015-07-31 18:33:00沒啦 我說判決書 蒐尋違法 今天早上兩.三點左右的文吧
作者: violadepp (一個人的日子) 2015-07-31 18:34:00
難怪會是前議員
那還要司法院幹嘛 更何況也已經不甩立法院 不鳥監察院
作者:
eatpeanut (嚕殺殺西~~~嚕殺殺!! )
2015-07-31 18:35:00一堆領500的蛆蛆 還拿這個在板上嗆 根本沒人理他
作者: caesar95 2015-07-31 18:35:00
糟糕是世界奇觀
就法律人最愛講的毒樹理論啊 1是違法哪來2跟3呢?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5-07-31 18:39:00程序違法 那你內容合不合法有很重要嗎?
作者:
eatpeanut (嚕殺殺西~~~嚕殺殺!! )
2015-07-31 18:40:00蛆蛆就唬一些沒唸過行政法的蛆蛆呀...XD
作者:
whahaha (口桀口桀口桀)
2015-07-31 18:41:00ㄏㄏ沒人鳥屎蛆
作者:
inzags (所有的殘忍都來自軟弱)
2015-07-31 18:47:00議員選不上 現在要選立委刷刷存在感
作者:
laechan (揮淚斬馬雲)
2015-07-31 18:47:00還好他初選似乎沒過
作者: showblue 2015-07-31 18:48:00
10萬拿去請律師看看找不找的到.
作者: thomaschion (老湯) 2015-07-31 18:55:00
別這樣,文盲也可以選民意代表。
作者:
luvfilm (luvfilm)
2015-07-31 18:58:00就讓藍蠢繼續跳針,蠻好看的
作者:
jay111101 (jayIIIIOI)
2015-07-31 19:22:00說跳針的是去領10萬了沒???不去領的才是白癡,在這邊嘴砲就能領錢喔
作者:
ej2000 (古道綠茶)
2015-07-31 19:41:00==================> 吱 那賤畜 快去領喔XDDD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