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我真的看不下去了 官商勾結處處存在 X!

作者: aa1052026 (專罵藍綠垃圾黨)   2015-08-01 21:54:42
※ 引述《HardyJJ (JJHardy)》之銘言:
: m殺小
: 照片內我車是最左邊那一輛
: 我沒壓在紅線上
: 也沒停在廣場上
借用前面B大的圖
http://i.imgur.com/glMKVI1.jpg
直接停在禁止臨停告示牌前,不開你單似乎都不好意思
: 檢舉時間跟拍照時間差了兩個月?
: 我是不能爆掛????
http://www.tad.ntpc.gov.tw/News_Detail.aspx?entry=478
檢舉交通違規期限7天是指民眾檢舉日 非警方舉發日
檢舉新制從103年8月5日實施,明定檢舉日期從違規行為「3個月」內改到「7日」內,若
逾期檢舉將無法讓違規者受罰。另民眾只要在違規日期7日內檢具相關事證向警方舉報,
依法警方仍得於3個月內製單告發。
五月的臨停 七月開的單 似乎還蠻合理的不是嗎?
要爆卦可以,但別搞得好像黑特板一樣
作者: hkt0857   2015-08-01 21:56:00
標準做壞事被抓到了 再來認錯 然後幹譙政府的酸民
作者: lea109 (可愛又迷人的反派角色)   2015-08-01 21:57:00
而且還要順便耍奧客 認為付錢(繳稅)的是大爺這樣
作者: sistar5566 (姐妹5566)   2015-08-01 22:00:00
領8萬1騎一台老車 呵呵 別為難她了y
作者: HardyJJ (JJHardy)   2015-08-01 22:00:00
民眾檢舉 第一行你是看不到?? 還是?
作者: q2203649 (賣摳~)   2015-08-01 22:02:00
可一定要打得這麼用力嗎?大家都是出來混口飯吃的
作者: lacoste1113 (Lacoste)   2015-08-01 22:02:00
民眾七天內檢舉,三個月寄到你家阿,有問題?
作者: marquis (孤獨)   2015-08-01 22:04:00
幫補
作者: sistar5566 (姐妹5566)   2015-08-01 22:05:00
臉超腫
作者: p90ep90e (IAmTheWalkingDisaster)   2015-08-01 22:05:00
你就違規吼別討拍啦煩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5-08-01 22:09:00
腫到麵龜都分不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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