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洪秀柱說新課綱將依憲法修訂
但剛剛我很認真的把憲法和憲法增修條文翻一遍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00001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00002
裡面都只有寫人民的基本權利和大略區分政府機關的權責所在
哪有明確的規定國家的政策發展方向和課程的教育方向?
再者 根據憲法107-110條寫的中央和地方的權力區分
中央政府只有訂定教育制度的權力 相關內容的修訂應當不屬中央的權責吧?
不知道有沒有政府高喊把課綱修改到符合憲法卻先違反憲法的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