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qetwry (qetwry)
2015-08-03 06:38:16https://www.facebook.com/liyang.wang.756/videos/871898616233890/
as title!
又有白目, 騎機車追殺開車的是頭殼壞掉嗎?
車主太屌了..直接撞上去!!!
作者:
losel 2015-08-03 06:40:00看不到看到了
作者:
syuemei (★最愛☆嚴爵ˇ↗★)
2015-08-03 06:41:00兩個巴嘎炯互殺 都死好聽那個聲音 改裝車嘛開車的 殺人未遂 準備進去關吧 ㄏ
作者:
alog (A肉哥)
2015-08-03 06:42:00我想應該是有我們不知道的事ㄎㄎ BWS那台太拼了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5-08-03 06:43:00遇到仇人吧...這樣撞先吃殺人未遂移送
作者:
syuemei (★最愛☆嚴爵ˇ↗★)
2015-08-03 06:44:00如果對方有工作 被撞一下失去工作能力 民事賠償800W起跳看是多會撞
作者:
audiRS3 (寧願在audi上哭哭)
2015-08-03 06:45:00傻傻的 選擇要撞人起碼那段錄影要關掉
作者:
Ashaku (盡心篇 天地同流)
2015-08-03 06:45:00只有我覺得很爽嗎 XD
作者:
wario2014 (wario2014)
2015-08-03 06:46:00李組長鼻子一摸,直覺案情不單純
作者:
peadon (peadon)
2015-08-03 06:48:00看起來是男生開車,那個撞下去明顯是刻意的,不像FB寫的
作者: tommy8133 2015-08-03 06:48:00
覺得爽+1
作者:
cxzdsa (cxzdsa)
2015-08-03 06:48:00撞完一個五字經,我笑了XDDDDD
作者:
coyoteY (マジジョテッペン)
2015-08-03 06:48:00正妹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5-08-03 06:49:00他要怎麼凹 不小心撞了之後大罵五字經
作者:
DampierFor3 (Damp for 33333333333333)
2015-08-03 06:49:00這撞法還公佈影片,傻傻的
作者:
cxzdsa (cxzdsa)
2015-08-03 06:49:00肯定是故意的呀,不然怎麼會補那個五字經?
作者:
widec (☑30cm)
2015-08-03 06:50:00撞人是對的 可是錄影要關掉 不該拿出來
作者: tommy8133 2015-08-03 06:50:00
自衛啊
作者:
DampierFor3 (Damp for 33333333333333)
2015-08-03 06:50:00這上法院自慰絕對失敗,傻傻的
作者:
cxzdsa (cxzdsa)
2015-08-03 06:51:00躲在車裡可以鎖門甚至是逃跑,這撞的說不過去。
作者: supercowb (超級牛B) 2015-08-03 06:51:00
這在美國算自衛,臺灣嘛...祝你好運...
作者:
hk416 (☑☠☜✉☎♂♀♪)
2015-08-03 06:52:00要撞可以但應該關掉紀錄器
作者:
bryan21xxx (BryanZZZZZZZZZZZZZZ)
2015-08-03 06:52:00鬼島這種撞法應該會有罪 雖然看起來很爽
作者:
zaipinl (謝天)
2015-08-03 06:52:00原車子轉貼有貼一段澄清影片 一路上速度飛快又行駛機車專
作者:
cxzdsa (cxzdsa)
2015-08-03 06:52:00就被搞到不爽才撞的吧。
作者:
widec (☑30cm)
2015-08-03 06:52:00BWS應該是受僱殺人的吧 明顯是盯上目標
作者:
udm 2015-08-03 06:52:00那段路不能開機車吧....全部有寫禁行機車~~~~
作者:
losel 2015-08-03 06:52:00對啊,找條快速道路或交流道上高速,他敢追上來撞死沒賠
作者:
zaipinl (謝天)
2015-08-03 06:53:00用道 說是澄清 但若是機車用路人看到這種開車法一定不爽
作者:
whitefox (å…«åè¬å®šå˜å®…ç”·)
2015-08-03 06:53:00機車砍完想走了,汽車故意加油門撞上去
作者:
add22 (安安)
2015-08-03 06:53:00是軍人嗎 怎麼有空軍的小帽
那不是機車專用道 是優先道 雖然不轉彎的人通常不開
作者:
kgb1019 (小凡)
2015-08-03 06:54:00他是用刀砍車子哦= = 鐵皮做的咧
作者:
bryan21xxx (BryanZZZZZZZZZZZZZZ)
2015-08-03 06:54:00看到BWS被撞94雙
作者:
DampierFor3 (Damp for 33333333333333)
2015-08-03 06:54:00什麼路也沒用,車主明顯在可操控範圍內故意轉向追撞
作者:
losel 2015-08-03 06:54:00而且從頭到尾沒看到刀,說不定是想開車門理論,先測風向
作者:
DampierFor3 (Damp for 33333333333333)
2015-08-03 06:55:00只是機車會白天單挑改裝轎車,鎖定尋仇機率很大
作者: Cold5566 (Cold5566) 2015-08-03 06:56:00
在聽5566我難過~ 原來是也性情中人
作者:
XiAnR4 (揚帆而去)
2015-08-03 06:57:00看到就是爽 不過告的也不是我 車主保重
作者:
tim0922 (掬水月)
2015-08-03 06:57:00雖然車主可能要賠償 這個有點HIGH...0.0
作者:
ZunYin (感謝我生命中一切的美好)
2015-08-03 06:57:00有我難過推一ㄍ
作者:
widec (☑30cm)
2015-08-03 06:58:00女生在這種時刻只會吵而已
作者:
Harionago (Harionago)
2015-08-03 06:58:00八嘎囧尋仇+1
作者:
DampierFor3 (Damp for 33333333333333)
2015-08-03 06:58:00要不就是前面有行車糾紛什麼之類的,機車屁孩很容易沒怎樣也覺得你開車弄到他
作者:
unter (howard)
2015-08-03 07:00:00撞的好!!!!我朋友說給遇到這種事情,不是死你死就是我死
作者:
WLR (WLR™)
2015-08-03 07:01:00台灣這樣撞,不保護汽車駕駛,爽雖爽但不划算
作者:
Harionago (Harionago)
2015-08-03 07:03:00那遇到要砍人的八嘎囧 在不傷人前提 該怎麼處理比較好
作者:
DampierFor3 (Damp for 33333333333333)
2015-08-03 07:04:00那機車很匪夷所思的是在短距行駛平面道路才中途出現
作者:
widec (☑30cm)
2015-08-03 07:04:00BWS那個只要沒死 能自己爬起來離開就沒事 他不敢報警
作者: THEHELY (妳壞壞) 2015-08-03 07:06:00
爽
女生當下會慌很正常吧 雖然跟著那男的應該也看過不少大風大浪
作者:
c3035281 (:::::>_<:::::)
2015-08-03 07:09:00八嘎囧何苦為難八嘎囧
作者: smt3457 (jacky) 2015-08-03 07:09:00
記者快來抄
作者:
widec (☑30cm)
2015-08-03 07:11:00當然不算正當防衛啊 大車追撞BWS 對方又不是拿槍
作者:
fireda (火達)
2015-08-03 07:11:00因為汽車可以選擇開走 而不是撞他阿
作者:
fix32 (成為好爸爸的壞老師)
2015-08-03 07:11:00車主算鎮定了~雖然說出對方拿著摩托車 不過也算叫小賀了
作者:
t0kyohot (天天彈出來)
2015-08-03 07:12:00怎麼沒撞死? o''o
作者:
Harionago (Harionago)
2015-08-03 07:13:00一般人會選擇避開吧? 車主像為了拚輸贏撞上去的
作者:
DampierFor3 (Damp for 33333333333333)
2015-08-03 07:13:00他改裝車一二檔還滿有力的都沒甩掉了,一般道路碰到說不定會錄到自己車窗被爆掉
作者:
ceca (生活藝術大師 N)
2015-08-03 07:13:00可是撞的很爽阿,是我我會下車在拿棍子去貓他的後腦袋.要打官司我再砸錢跟你慢慢玩...但是我一定要扁他.
作者:
amgdaaaa (也太熱了吧..這夏天)
2015-08-03 07:14:00我都不知道鄉民這麼多危機處理大師 真是驚呆了
作者:
ceca (生活藝術大師 N)
2015-08-03 07:14:00少說敲碎他的膝蓋骨.
作者:
unter (howard)
2015-08-03 07:14:00開走已這種狀況,他還是會繼續追吧,撞死好
作者:
amgdaaaa (也太熱了吧..這夏天)
2015-08-03 07:18:00widec在講啥屁話 去搜尋alexian lien 看那些機車幫有誰
作者: newgoodman24 (誠摯終招忌) 2015-08-03 07:18:00
哈哈 車主長的就像會撞的
作者:
XiAnR4 (揚帆而去)
2015-08-03 07:18:00一堆嘴砲鄉民阿 沒遇過出一張嘴 敢撞敢擔當啦 我記得前陣
作者:
XiAnR4 (揚帆而去)
2015-08-03 07:19:00子不是才一個男大生被拖下車砍斷手腳筋?
作者:
amgdaaaa (也太熱了吧..這夏天)
2015-08-03 07:19:00拿槍的 車主一感覺到不對就直接開車輾了 結果判正當防衛誰規定一定要拿槍才叫正當防衛? 有點觀念好嗎 ˊ_>ˋ
作者:
losel 2015-08-03 07:21:00高雄王的處理方式果然不一樣 是針對高雄八家冏才這麼狠嗎
作者: bluemelan ( ) 2015-08-03 07:21:00
帶女朋友出來差點被八嘎囧砍 撞下去真男人好嗎
作者:
losel 2015-08-03 07:22:00就跟你講鬼島有鬼島的玩法了 你在家勒死小偷都有罪
作者:
widec (☑30cm)
2015-08-03 07:24:00呵呵 大車撞一個拿刀砍車門的算正當防衛 你回家多讀點書吧
作者: fbiciamib123 (Lin) 2015-08-03 07:24:00
違反比例原則 殺人未遂 慘了齁
作者:
langeo (langeo)
2015-08-03 07:24:00爽度一百分
作者:
amgdaaaa (也太熱了吧..這夏天)
2015-08-03 07:24:00那麻煩請這位讀很多書的告訴我法律哪條規定拿槍才叫正
作者:
widec (☑30cm)
2015-08-03 07:25:00等判決出來 叫法官跟你講啦
作者:
amgdaaaa (也太熱了吧..這夏天)
2015-08-03 07:25:00當防衛好嗎 ˊ_>ˋ? 鍵盤司法官是你?
正當防衛要有緊急避難且符合比例的情事 這個當下不會有立即的生命危險 正當防衛成立機會真的不高
作者: fbiciamib123 (Lin) 2015-08-03 07:25:00
明明跑的贏 不可取
作者:
a9503021 (㊣萬芳小曹㊣咖馬!衝撞!)
2015-08-03 07:26:00車主要輸贏,ㄧ開始就不會先跑了,當有人拿刀要砍妳時,當下你能想那麼多,在來事後諸葛嗎
作者:
langeo (langeo)
2015-08-03 07:26:00沒把這智障撞到牆上就很仁慈了
作者:
hl4 (Zec)
2015-08-03 07:26:00爽耶
作者:
sfavalon (avalon)
2015-08-03 07:27:00三寶贏了
作者:
XiAnR4 (揚帆而去)
2015-08-03 07:27:00原來重點不是駕駛安全,是酸民互戰阿!不過叫人家多讀點書似乎也沒好到那去,你讀了很多書嘛?w大
作者:
skyoo00 (7788不要9)
2015-08-03 07:27:00被撞的應該輕傷而已 不會防衛過當 汽車速度不快 行車紀錄器看的畫面通常力道都會加乘
作者:
jackyT (Ubuntu5566)
2015-08-03 07:29:00乾脆說車主拿柯南麻醉槍制伏對方好了 危急時哪來武器
作者:
widec (☑30cm)
2015-08-03 07:29:00他說我講屁話 講話這麼難聽 我不能叫他回去多讀點書嗎
作者:
a9503021 (㊣萬芳小曹㊣咖馬!衝撞!)
2015-08-03 07:29:00某人邏輯 原來要被砍到才能反擊 ,鬼島呵呵
作者:
DampierFor3 (Damp for 33333333333333)
2015-08-03 07:30:00不過頭撞破擋風玻璃,他那豆腐腦說不定腦震盪了
作者:
XiAnR4 (揚帆而去)
2015-08-03 07:30:00乾脆說等人死了再來告?
這撞的太故意 殺人未遂還比較可能....還正當防衛勒
作者:
Urbina (フェスタ)
2015-08-03 07:30:00頌!有沒有撞死?
作者:
GHTang 2015-08-03 07:30:00我看了兩次都看不出來騎車的有刀
作者:
enzo31182 (-----------------------)
2015-08-03 07:30:00爽
某樓腦__嗎 標題寫砍人 結果沒沒看到刀也沒砍到人
撞下去很屌,但po上來很可愛,臉書上說緊張,你看檢
作者:
CumCumCum (2 hard 2 hard)
2015-08-03 07:32:00好爽
作者:
hachime (最惡教師)
2015-08-03 07:33:00台北騎機車可以不戴安全帽嗎?不過那樣是撞不死的
這樣撞如果被後面的車補刀.....那就真的害死人了
作者:
widec (☑30cm)
2015-08-03 07:33:00po上來讓全台灣都知道妳男友殺人未遂了 想河蟹都沒辦法
作者:
DampierFor3 (Damp for 33333333333333)
2015-08-03 07:34:00他臉書說""我緊張撞倒對方""真的滿好笑的XD
作者:
XiAnR4 (揚帆而去)
2015-08-03 07:34:00鍵盤酸民們似乎遇到瓶頸!跪求後方車輛行車記錄器
作者:
hachime (最惡教師)
2015-08-03 07:34:00要用車尾掃才容易死
作者:
rockok71 (鈞鈞有意思)
2015-08-03 07:34:00讚喔!!! BWS 欠狀
作者:
amgdaaaa (也太熱了吧..這夏天)
2015-08-03 07:35:00所以你講屁話 代表你讀很多書囉? 快去翻法條哪條規定拿槍才叫正當防衛 好嗎菜蟲
當然是撞上去啊 比例原則? 我只知道寧可直著進法院也不要橫著進棺材
作者:
DogBe105 (狗鼻強暴105)
2015-08-03 07:36:00滿猛的
是我也會撞 你根本不知道他等下會不會拿出別的家私來
作者:
ooQQoo (赤乳首)
2015-08-03 07:36:00我也覺得不太可能是行駛中惹到BWS 不然的話
作者:
ooQQoo (赤乳首)
2015-08-03 07:37:00停紅燈時就可以大亂鬥了 何必等到快到交流道時
機車有企圖攔車之行為,手持器械,客觀上已產生危險性
作者:
XiAnR4 (揚帆而去)
2015-08-03 07:38:00不撞讓他跟著去派出所也是個選擇啦 不過前提是他還沒破門而入
作者:
ooQQoo (赤乳首)
2015-08-03 07:38:00才發生爭議 而且機車本來就不可以出現在那
作者:
DogBe105 (狗鼻強暴105)
2015-08-03 07:38:00一開始就針對 應該有認識 我的觀察啦
作者:
blackcan (太平李榮浩)
2015-08-03 07:38:00還好騎機車的不是在台中尋仇
作者:
rockok71 (鈞鈞有意思)
2015-08-03 07:39:00我剛剛推 再補噓好了 可能是尋仇
作者:
kerodo (kerodo)
2015-08-03 07:40:00超帥的,,捉現行犯不行哦,一堆說什殺人未罪
本例汽車直接撞擊機車,在法律上的瞬間可能成為最佳手
作者:
GHTang 2015-08-03 07:40:00喔我看到刀了 用電腦才看到的
作者:
ooQQoo (赤乳首)
2015-08-03 07:42:00要是我 也會給他撞下去
在判斷上,為防止侵害擴大及近來隨機殺人之公眾危害預
作者: z24862258 2015-08-03 07:42:00
澄清影片有我難過 推一下
作者:
VVVV5555 (東興烏鴉-耀揚哥)
2015-08-03 07:43:00沒死可惜
防,撞擊可能是侵害最小手段,且事後並無逃離現場,主
作者:
XiAnR4 (揚帆而去)
2015-08-03 07:45:00是說止兀之前那樣搞都沒事了,怎麼換個人大家就說殺人未遂
作者:
a9503021 (㊣萬芳小曹㊣咖馬!衝撞!)
2015-08-03 07:45:00原po這麼大隻 如果對方沒帶家絲 早就下車輸贏
作者:
keny (海邊游泳曬好黑唷)
2015-08-03 07:46:00上高速未必能防衛 對方心裡怎麼想很難預測
作者: ogcman (笑談人間) 2015-08-03 07:46:00
新北一堆巴嘎冏 是在意外什麼
觀上應認定具備防衛意思,而達到阻卻違法。但現實上仍有傷害罪既遂的審判程序要跑,自不待言。
作者:
GHTang 2015-08-03 07:48:00作者:
XiAnR4 (揚帆而去)
2015-08-03 07:49:00還真的有刀 g大好眼力
作者:
DampierFor3 (Damp for 33333333333333)
2015-08-03 07:50:00他噴裝了,小怪噴的刀不知+幾的
作者:
DogBe105 (狗鼻強暴105)
2015-08-03 07:50:00鞋子 武器 座騎都噴到了 有點雖
作者:
aduijjr (阿戰)
2015-08-03 07:52:00原來是新北喔~不意外
鍵盤檢座認為 如果車身上確實有刀痕 那撞下去符合正當
作者:
laal (艾維斯)
2015-08-03 07:52:00止兀有黨證啊,而且是最高階的啊
作者:
abnerli (Abner)
2015-08-03 07:53:00乾這眼力...
作者:
ONEorTWO (其實我們都寂寞)
2015-08-03 07:53:00新北現在要正名為"八嘎冏之都"了嗎 屁孩比台中黑道還亂
作者:
giunrz (一條魯蛇)
2015-08-03 07:54:00騎車屁孩挑釁開車八嘎冏下場(?
作者:
XiAnR4 (揚帆而去)
2015-08-03 07:54:00邊看圖邊笑 對不起 我沒有同理心('▽'〃)
作者: p1227426 (詹) 2015-08-03 07:55:00
撞死了 不是殺人 這樣殺人法還是認證過 cp值最高了關的少賠的少
順便罰副駕駛 上報案講習課程好了 不知道再講什麼鬼
作者:
langeo (langeo)
2015-08-03 07:56:00好眼力 真的有刀
作者:
amgdaaaa (也太熱了吧..這夏天)
2015-08-03 07:58:00噓明顯 鍵盤司法官widec踹共 快回我哪條法規規定拿槍才叫正當防衛 快點我在等啦 都不知我輪班星人沒睡很痛苦嗎
作者:
umaga1 (QQ)
2015-08-03 08:00:00像這案例汽車跑得掉 但若跑不掉 是我一定撞下去
作者:
VVVV5555 (東興烏鴉-耀揚哥)
2015-08-03 08:03:00如果他是隨機犯案 你跑得掉 別人不一定跑得掉撞下去才是社會最小的損失
作者: jayway (阿給) 2015-08-03 08:03:00
不管誰錯在先 撞下去就是讚 會騎車拿刀的也不是啥好東西
作者: mikejan (blythe) 2015-08-03 08:04:00
看起來不一定跑得掉 對方是瘋子...前面他也加速超車了
作者:
GGinler (69G4)
2015-08-03 08:04:00報案連地點都不會講 真夠蠢
作者:
KKB (制約與誓言)
2015-08-03 08:05:00有些讀死書懦弱鬼 被砍還不撞 暴力就是不對 頭殼壞了 真膽小
作者: lisunlo 2015-08-03 08:06:00
兩腳開開
臺灣版瘋狂麥斯 crazy max Taiwan vision
作者:
XiAnR4 (揚帆而去)
2015-08-03 08:07:00真的 如果他是隨機找對象 那其他人危險多了 撞下去才是社會損失最小的選擇
作者:
urocissa (caerulea)
2015-08-03 08:09:002輪的敢找4輪麻煩真的是腦殘了
作者:
XiAnR4 (揚帆而去)
2015-08-03 08:09:00更正 杜改成對幹 白痴 我看錯
作者:
yha (春天來了)
2015-08-03 08:10:00他媽的撞得好 為民除害
作者:
molunptt (2016唯一支持聖文參選)
2015-08-03 08:10:00爽啦!讚
作者:
stu00160 (dreamtoaccounting)
2015-08-03 08:11:00如果下一位砍的是你 你還敢出來說撞人不對 我也是笑了
作者:
linein (linein)
2015-08-03 08:12:00傻傻的,法律不會站在開車這邊
作者:
hd0485 (psyche)
2015-08-03 08:14:00大家講道理嘛,只是你拿法他拿刀
作者:
ttlun (S4)
2015-08-03 08:15:00三寶
作者: KINP (CC) 2015-08-03 08:16:00
一般人看到這麼大把刀早噴尿了當然呼死
作者:
ooQQoo (赤乳首)
2015-08-03 08:17:00那應該是車主在急煞時 把刀子撞掉了
作者: joyjoye (rabbit) 2015-08-03 08:18:00
遇到這種動作就是要大一點,不然以為我們好欺負
作者:
umaga1 (QQ)
2015-08-03 08:18:00有些人真的腦補 真的要殺人未遂 撞的時候就不會煞車了
作者:
stu00160 (dreamtoaccounting)
2015-08-03 08:20:00還記得去年有件要保護妻子 失手打死偷竊犯 結果被告 衰
對方都騎車追上來了 撞倒他個人認為是合理防衛手段 車主也沒要輾過去的意思 應該沒殺人犯意吧?
作者:
amgdaaaa (也太熱了吧..這夏天)
2015-08-03 08:21:00在此溫馨呼籲 請widec快出來面對 小弟我在等你的正當防
作者:
KOYOYO (K.O YO)
2015-08-03 08:22:00這絕對是正當防衛好嗎
作者:
amgdaaaa (也太熱了吧..這夏天)
2015-08-03 08:22:00衛法條 畢竟我像你說的沒讀書 所以趕快出來解釋讓我領悟
作者: rebai (安德魯) 2015-08-03 08:22:00
撞的好,也許他下一秒就掏槍出來
作者:
XiAnR4 (揚帆而去)
2015-08-03 08:22:00唉 某些人就覺得 反正我躲在車內 很安全 然後他就會去找
作者: l4511760 2015-08-03 08:22:00
原來是俠盜獵車手 我還以為是交通事故
作者:
imac100 (岩井俊二)
2015-08-03 08:23:00這哪是正當防衛 這一撞 根本就是殺人未遂 比砍人 罪還重!
作者:
egg781 (å–µå‰)
2015-08-03 08:24:00....不是說車主怎麼樣,大家只是針對台灣法官這點講而已
作者: nicayoung (大覺屋.師真) 2015-08-03 08:25:00
想砍人被撞也是剛好
不過車主也是一臉有在混的 法官應該會認為有問題XD
作者:
egg781 (å–µå‰)
2015-08-03 08:25:00你們一直說這正當防衛,我怎麼看都覺得台灣法官不一定這樣
作者: nicayoung (大覺屋.師真) 2015-08-03 08:26:00
支持正當防衛
作者:
egg781 (å–µå‰)
2015-08-03 08:26:00認為,一大堆事情都是你覺得這樣,上法院人家可不覺得是這樣
作者:
km1019 2015-08-03 08:28:00作者: rainbow321 (joe) 2015-08-03 08:28:00
撞太小力了吧
作者:
sandiato (當局者迷迷迷)
2015-08-03 08:29:00這最多只有防衛過當吧,要主張正當防衛有困難吧
作者:
prkfcpr (痞仔)
2015-08-03 08:30:00案情應該不單純
作者:
XiAnR4 (揚帆而去)
2015-08-03 08:30:00我怎麼看都是正當防衛,很明顯機車有衝撞汽車的跡象阿,不然等他撞進來再好好談嘛?
作者:
peiring (peiring)
2015-08-03 08:31:00正當防衛
作者: mickey830810 (煞氣肥宅) 2015-08-03 08:31:00
撞的好XDDDDD
作者:
bluesky2 (一切都過去了~)
2015-08-03 08:32:00讚啦! 有GUTS 真男人! 絕大多數的駕駛都不敢撞
作者:
egg781 (å–µå‰)
2015-08-03 08:32:00所以啦,你弄成這樣變成官司有得打,而不是自己全佔優勢
作者:
XiAnR4 (揚帆而去)
2015-08-03 08:32:00從一開始的紀錄器對話推測是隨機找尋目標,我真的很希望這
作者:
eddie363 (PatronS)
2015-08-03 08:32:00白目巴嘎炯
作者:
XiAnR4 (揚帆而去)
2015-08-03 08:33:00民
作者: ACDC69 (消失的淡香) 2015-08-03 08:33:00
看了超爽DER應該再輾一次看會不會消滅者種廢
作者:
ubcs (覺★青年冒險蓋)
2015-08-03 08:34:00衝撞暴民無罪 BY 祭止兀
作者:
imac100 (岩井俊二)
2015-08-03 08:34:00等恐龍法官重判汽車駕駛殺人未遂 台灣街頭隨機砍人合法化
作者:
prkfcpr (痞仔)
2015-08-03 08:34:00她說有刀你就信了,看好幾次都沒看到
作者:
xain1982 ("惡靈退散")
2015-08-03 08:34:00這一撞就輸了 唉 年輕人就是年輕人
作者:
bluesky2 (一切都過去了~)
2015-08-03 08:35:00應該撞下去再倒車 碾斷腿 讓他不能跑
作者: love1987817 2015-08-03 08:35:00
感覺事情沒這麼簡單 嘿嘿
作者:
KillerG (殺手G)
2015-08-03 08:36:00一群酸民
作者:
unter (howard)
2015-08-03 08:37:00某些人眼殘,還一直噓 ……
作者:
valorhu (123)
2015-08-03 08:37:00有沒有人覺得FB大頭貼的圖有點眼熟的(ry
作者:
daxer (德德)
2015-08-03 08:37:00爽
作者:
xoyster (若隱若現)
2015-08-03 08:38:00撞得好
作者:
Moratti (哭哭)
2015-08-03 08:38:00撞得好 怎麼沒把這壞人撞死
作者: dieinvisible (小wei) 2015-08-03 08:42:00
我很想知道法官怎麼判!
作者:
unter (howard)
2015-08-03 08:42:00最好可以邊打電話報警又可以開車,你以為手機全自動的嗎
作者: otld (自閉的過動兒) 2015-08-03 08:43:00
沒撞死真可惜
作者: dieinvisible (小wei) 2015-08-03 08:44:00
作者: CTUST (您真是套牢高手) 2015-08-03 08:45:00
超速蛇行+任意多次變換車道 廢物VS廢物而已
作者:
gtcw (犀牛)
2015-08-03 08:45:0087巴嘎囧 腦震盪吧
應該可以主張正當防衛但可能有防衛過當,防衛過當的效果會論過失
作者:
huei252 (雨快快停)
2015-08-03 08:46:00謝謝d大照片 人家手上真的有刀 說沒刀的快看
作者:
miketk (麥仔茶^O^)
2015-08-03 08:46:00瘋子遇到另一個瘋子..0 0
作者:
XiAnR4 (揚帆而去)
2015-08-03 08:47:00罵人罵自己~
作者:
adc798 (adc798)
2015-08-03 08:47:00鍵盤司法官又要援引撞人在美國是正當防衛等等屁話了
作者:
valorhu (123)
2015-08-03 08:47:00樓上想必跟日本人一樣,遇到海嘯還是守交通規則
作者:
cutty (兜兜)
2015-08-03 08:48:00送!
駕駛:(五字經) 手機:Line~~~ 笑翻XDDDD
作者:
Xenogamer (ゴミ丼わがんりんにゃれ)
2015-08-03 08:49:00這開車的也很危險啊 這樣開改天也是有人被他收掉
作者: rainbow321 (joe) 2015-08-03 08:50:00
拿刀就不用講了
作者: steel (steel) 2015-08-03 08:51:00
開車有沒先喝酒? 罪比較輕喔
作者:
svd237 (ggsmida)
2015-08-03 08:51:00環快 那是上18標的匝道 全線禁行機車,怎會出現一台機車..
作者:
togs (= =")
2015-08-03 08:51:00吼一死啦幹
作者:
lovecyfen (lovecyfen)
2015-08-03 08:52:00讚喔
作者:
obafgkm (0800)
2015-08-03 08:53:00還在 撞死他
作者:
Asucks (我的老婆是超人)
2015-08-03 08:53:00五字經罵的非常有韻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