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列上級補助收入 苗栗縣這招用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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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
發稿時間:2015/08/04 14:34 最新更新:2015/08/04 14:49
(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4日電)苗栗縣議會今天召開臨時會,根據審計室簡報苗栗縣1
03年度總決算審查結果,收支短絀新台幣43億餘元,且縣府自有財源不足,近10年虛列上
級補助收入以平衡歲出預算。
審計部苗栗縣審計室主任吳錦祥今天在議會臨時會中提出103年度苗栗縣總決算審核報告
,歲入審定數為223億9437萬餘元,較預算短收107億7688萬餘元,歲出審定數264億5558
萬餘元,較預算減支21億1567萬餘元,歲出入差短40億6120萬餘元,加計以舉借償還債務
後,收支短絀43億8206萬餘元。
審計室指出,截至103年底,苗縣1年以上及未滿1年公共債務未償餘額合計398億980萬餘
元,加計向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及特定用途專戶與基金存款調借162億208萬餘元,總計高達
560億1189萬餘元,導致公款嚴重延宕支付,影響政府形象信用,財政狀況已為險峻。
審計室審核苗栗縣執行總預算發現,縣府因自有財源不足,為平衡歲出,民國94至103年
度均於歲入預算虛列上級政府補助收入,金額從新台幣14億至168億餘元不等,以民國100
年度辦理百年燈會最高,虛列近169億元。
審計室指出,苗栗縣近10年以此方式虛列收入,合計高達540億8203萬餘元,但執行結果
,補助均落空,短收數高達512億8000餘萬元,導致歲計結果一再短絀;未來應覈實編列
預算、厲行開源節流、量入為出、精簡人事,嚴守財政紀律。1040804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