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小三到薇閣嘿咻38次 人夫發票沒藏好被捉包
2015年08月04日17:06
新竹市1名已婚的夏姓安親班負責人(52歲),2013年結識51歲潘姓單身熟女,夏男背著妻
子強烈追求潘女,雙方發生不倫戀,多次在台北及新竹縣市摩鐵炒飯,結果遭夏妻發現兩人
不倫而提告,事後夏妻為求家庭和諧,最後撤告,偷腥的夏男及潘女均獲不起訴處份。
沒想到,事隔1年多,潘女難忘舊情,又勾搭上夏男,夏男背著元配與鄭女偷腥,從去年7月
5日起到12月20日間,兩人相偕到薇閣汽車旅館開房間炒飯38次。
只是夏男竟收藏與小三到薇閣開房的發票38張,被妻子鄭女幫丈夫整理衣物時意外發現,令
鄭女氣炸,一問之下才發現丈夫竟又潘女舊情重燃,甚至連父親節及丈夫生日前夕,兩人均
在薇閣開房慶祝,憤而怒控兩人妨害家庭。
由於夏男坦承與小三潘女偷腥開房,審理時獲元配鄭女諒解並撤告。而潘女辯稱,先前就曾
被鄭女告過妨害家庭,也被撤銷告訴。之後是獲得鄭女同意可以跟他老公交往,當他的小三
,甚至三人還有合照,怎知元配又提告,還求償200萬,她是遭到夏男跟他太太設局陷害。
雖潘女提出與元配line的通訊對話記錄,但法官認通話記錄僅證明元配知道兩人有交往的情
事,無法證明元配明確同意兩人可以發生性關係。雖鄭女已撤回對丈夫提告,但至始堅控潘
女,並沒有縱容或宥恕的意思。
法官認為,潘女明知夏男是有妻室的人,仍與夏男通姦,破壞元配的家庭,損害鄭女家庭圓
滿幸界,且犯後否認犯行,未獲諒解,因此依相姦罪判處4個月,易科罰金12萬。(突發中心
楊勝裕/新竹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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