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有甚麼好怪的
律師立場一定會這樣說 即使擋車持刀男自己理虧不想告
如果屬於公訴罪 一定也會告
如果不是 也會慫恿當事人告
雙方互告 雙方律師 一來一往 就多了兩個商機
律師聊天費多少 大家都知道
法律系統 從律師 檢察官 法官
本來就是製造業一條龍
裡面多少商機?
不管誰輸誰贏 律師聊天費 賺到就好
很多醫療訴訟 背後就是有法律系統在煽動
法律送棍就算了
法律系本來就是鬼島亂源
※ 引述《ODFans (只發中肯文)》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蘋果日報
: 2.完整新聞標題:
: 撞騎士自保 恐涉殺人未遂
: 3.完整新聞內文:
: 防衛過當
: 針對邱姓男子在洲美快速道路持刀攻擊自小客車,反遭撞倒,律師陳亮佑認為,汽車駕駛
: 並未受傷,當場應可選擇繼續加速駛離和報警,卻用最激烈的方式衝撞騎士,導致騎士摔
: 車受傷,恐怕已防衛過當,可能涉及殺人未遂或傷害罪責。
: 陳亮佑指出,騎士可能涉及殺人未遂、恐嚇、毀損和強制等罪,不過騎士後來已減速停車
: ,汽車駕駛卻變換車道從後方追撞且罵髒話,「根本是以暴制暴的報復行為」,可能觸犯
: 最重無期徒刑的殺人未遂或三年徒刑的傷害罪,不過駕駛若主張是防衛過當,可依法減刑
: 。
: 律師鄭嘉欣則認為,騎士持刀揮砍可能構成殺人罪預備犯,可處兩年徒刑,至於汽車駕駛
: 原本驅車駛離,在撞擊時已煞車,減緩對騎士的危害,且副駕駛當時已在報案,應屬正當
: 防衛,依法不罰。記者吳珮如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50804/36703196/
: 5.備註:
: 殺人罪預備犯 2年
: 開車自保防衛過當 3年~無期徒刑 減刑
: 這是不是哪裡怪怪的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