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omeburn (坑坑相連到天邊)》之銘言:
: 如題
: 小魯實在不懂,怎麼會有一個國家的人不管去哪都招人嫌惹人厭
: 去香港,香港人討厭牠們
: 去日本,日本人討厭牠們
: 去澳洲,房產買到澳洲人都起肚爛
: 來台灣更不用說,消費也沒消費多少,麻煩和污染倒是製造不少
: 想知道中國是怎麼培養出這麼多討人厭的國民的?有什麼特別的技巧嗎?
先不論中國人這個概念, 說中華文明的話, 事實上, 中華文明對於怎樣不被
人討厭是有很多智慧在的. 這些智慧只是被貶低或者消失, 或者沒有被重視
和普及.
看看成語, 「入鄉隨俗」這個詞語, 就是叫人去到另一個社會就要跟隨當地
的文化習俗行事, 「喧賓奪主」就是告訴那些人, 客人的聲音, 不該壓倒主
人的聲音, 周禮也有規定客人上門的禮節.
古中華文明早已理解, 去到別人的地方, 要不被討厭, 就得尊重當地的文化
, 這是古代已有的智慧. 換句話說, 如果你沒有尊重當地的文化, 你就會被
討厭. 當兩個文化之間有衝突時, 要消解衝突, 至少有一方要退讓, 而退讓
總要有個標準, 古代的標準就是賓主之別. 賓主有衝突, 賓客自退, 這樣就
回復和氣的狀態.
而這些是今天被遺忘了的智慧.
但今天盛行的觀念, 並不是賓主, 而是強弱. 今天流行的是弱肉強食的力量
主義, 任何事情都應該是強者推進, 弱者退讓. 這包括文化與文化之間的衝
突, 即, 例如旅客去到別的地方旅遊, 文化有差異, 自然有衝突.
相信力量主義會覺得, 如果有任何人不向自己退讓, 是因為對方較強, 如果
對方不是較強, 那就是對方有優越感, 自以為很強. 相對而言, 當自己覺得
自己比對方強的時候, 對方就應該退讓, 當然很少人會知道這只是「自己覺
得自己強」, 對方未必認同.
力量主義在和平時期有矛盾的, 對方必須同時也認同力量主義, 以及覺得自
己是弱者, 才會向強者低頭. 如果雙方都認為自己是強者, 或對方是弱者,
或者要被求屈服一方不相信力量主義, 那麼就會產生衝突, 討厭那些衝突時
不肯退讓甚至要自己退讓的外來者.
力量主義這種價值觀, 在動亂時期或者是很有效的, 但在和平時期 (至少今
天還未戰亂) , 實際上你再怎樣主張自己強, 環境不容許你直接用暴力證明
誰強誰弱, 結果力量主義的「弱者屈服於強者」的構想, 在現實中根本不可
能實行.
力量主義是一種適合亂世的觀念, 但在和平中不斷擴張, 就會製造亂世. 因
為亂世才真正適合這種思想.
另一種是賓主之別被扭曲, 就以臺灣為例子好了.
如果深明臺灣人是臺灣的主人, 自己是客人, 在衝突時, 如果沒辦法在其他
部份達成共識, 那就以賓主作為退讓基準. 那其實也不會令人討厭. 我是香
港人, 就算有些人會說「香港人不是好東西」就來排斥我, 大部份臺灣人都
是對我友善的, 因為我明白, 來到臺灣, 我就是客, 臺灣人是主. 我知道甚
麼時候退讓.
有部份人是明白有主客之別, 可是他們的做法, 並不是執行他, 而是想要扭
曲他, 怎樣扭曲?
那就是去到別人一直成長居住的地方, 直接宣稱自己是「主」, 我不指明是
誰和哪些人, 這能應用在這地球任何人之上. 因為覺得自己是別人地方的主
人, 所以主客之別, 全不通用, 入鄉不用隨俗, 因為我不承認這是別人的鄉
, 這是「我的」, 我也不是喧賓奪主, 因為我就是主. 我不是外來者, 我相
信我是這裡本來的主人. 然後我說, 你的祖先不也是移民過來嗎? 我跟你是
一樣, 完全忽視了自己沒在當地成長的事實.
但對於當當地居住的人來說, 如果我不是這地方的主人, 那, 我在這世界任
何地方都不是主人了, 因為這是我僅有的鄉土. 那麼, 這衝突就變成必然,
因為當地人是無路可走的, 這是唯一的家, 如果還被當成是你的東西, 就沒
有家, 沒有一個生存的空間, 一個總是支持自己的地方了.
這就會產生極大的反感.
「家」對很多人而言, 就是神聖不可侵犯的地方, 因為人在外面生存, 總要
有很多被社會化的部份, 接受有異於自己本性的文化. 人需要一個能夠退守
, 休息, 放鬆, 能夠以自己文化, 語言生活的地方. 這就是家. 而我們目前
很多人並不深入理解這種概念, 或者, 意識到自己有家, 卻不意識到, 一個
對自己只是旅遊和工作的地方, 也是別人的家.
故此, 是這些重要的智慧, 被很多不重要的東西所壓制, 輕視, 才導致這樣
的結果, 這些智慧, 沒有出現在基礎教育和德育上. 就產生這麼多問題. 這
是無分國藉, 人種的, 總是會有這種人. 不過, 如果教育上沒有提到, 那就
是教育與整個國家制度的缺失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