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臺大醫院誤植愛滋病患器官案 監察院彈劾柯文哲
來源:監察院網站 http://goo.gl/28pts2
日期:101-08-14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器捐勸募小組負責醫師柯文哲,
授權不具醫師身分的內勤人員及協調師開立醫囑,及判讀檢驗
報告,造成臺大、成大器官移植團隊,在前述人員錯誤判讀下
,將愛滋感染者捐贈的器官,移植於5名病患,醫師團隊也暴
露感染危險,違反醫師法、醫療法等相關規定,監察院101年
8月14日通過並公布監委尹祚芊、李復甸提案,彈劾臺大醫院
器捐勸募小組負責醫師柯文哲,全案移送司法院公務員懲戒委
員會審議。
彈劾案文指出,本案違失包括:
一、 柯文哲將開立醫囑及判讀檢驗報告的業務,授權不具醫師
身分的內勤人員及協調師執行,怠忽職責,並違反醫師法
第11條、第12條與醫療法、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
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11條,以及死後器官捐贈者標準等
相關規定。
二、 柯文哲疏於檢討器官捐贈檢體檢驗結果的確認機制,又未
依據臺大醫院醫療作業常規執行判讀業務,違失事證明確。
三、 柯文哲疏於對所屬勸募小組協調師規劃完整訓練課程,且
未督導考核學習成效,即授權專業經驗尚淺的協調師執行
移植手術前置作業,有重大違失。
四、 柯文哲在啟動本次器官移植的前置作業,未親自執行開立
檢驗醫囑,也未判讀確認捐贈器官各項檢驗結果,更未對
檢驗結果進行複核,完全任意授權給資淺又經驗不足之護
理師,造成5名患者接受愛滋感染者的器官、多名醫師、
護理人員也有遭到感染的風險,使臺大醫院多年建立的醫
療口碑與我國際形象,嚴重受到損害。
=========================================================================
二、
愛滋器捐 尹祚芊:沒時間和柯文哲打筆仗
來源:新頭殼 http://newtalk.tw/news/view/2012-08-24/28664
日期:2012.08.24
愛滋器官捐贈案,監察院彈劾台大醫院創傷醫學部主任柯文哲
連日來在臉書及新頭殼部落格提出辯駁及問題。但監委尹祚芊
今(24)日向中央社表示,不跟柯文哲打筆仗。
柯文哲表示,因為衛生署和台大醫院送交的最終報告,他沒有
看過,而尹祚芊也僅約詢過他1次,彈劾文內容與事實不符之
處沒有100項,也有數十項,所以他要在9月3日彈劾文送至公務
員懲戒委員會之前,每日一問,逐條答辯彈劾文內容,如果公
懲會在罰他撤職、減薪、罰俸之前,請他去說明,他就當作去
上課,說明器官捐贈、勸募、分配的來龍去脈。如果檢調將他
列為被告,他「也認了」。
對此,尹祚芊表示,她「沒有回應」,她已盡職調查,不會回
應柯文哲,因為「沒有時間,沒有力氣,更沒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