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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性侵一夜10次郎?男喊冤:沒那麼厲害
2015-08-07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一夜10次郎?洪姓辣妹從夜店返家,被男友發現她的脖子上有
「草莓」印(即吻痕),質問之下,洪女聲稱喝醉被黃姓男子撿屍,而且還在10小時內性
侵10次,黃男到案喊冤「我沒那麼厲害!」強調雙方你情我願,且當晚只有3次,由於隔
天洪女、黃男還共進早餐,不像被性侵,台北地檢署因而將黃男不起訴,而後以誣告罪起
訴洪女。
女疑劈腿出包扯謊
檢察官偵辦此案時,也好奇「一夜10次郎」長什麼樣子,傳喚黃男出庭,他喊冤道「我沒
那麼厲害!」強調雙方是你情我願,他並未以強暴、脅迫方式性侵洪女,且當晚也「只有
3次」,隔天他還帶著洪女至林森北路找友人共進早餐,席間眾人說說笑笑,洪女如被性
侵怎麼不向他人求救或逃跑?
男不起訴 女反吃誣告罪
此外,黃男友人也證稱,當天洪女還開心幫大家合照,一點都不像有被性侵的樣子。檢察
官詢問洪女,她稱當天因「人生地不熟」,不敢反抗,迫於黃男淫威才假意配合,並非出
於自願,且案發後2人曾申請調解,黃男還允諾要賠她80萬元,之後卻反悔,顯見他確有
性侵。
檢察官調閱黃男住家大樓監視器,發現2人進出大門和搭電梯時皆說說笑笑,洪女不像一
般遭脅迫之人流露出害怕、恐懼的樣子,且洪女曾向檢察官表示自己有男友,檢察官因而
懷疑洪女是劈腿被男友發現,才扯謊控告黃男性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