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安 我是鍵盤資方打手
這樣搞的話只會大家都沒工作
想當老闆的人太多沒錯 誰不想當阿?
但本來魯魯已經夠魯不可能當老闆了
搞成一大半的老闆不能找人
那這樣是不是一大半的人都要失業
其實壓炸勞工對魯魯也是另類小確性
因為沒這些老闆 這些魯魯連22k都沒有
最多路邊要飯的資格啦
這樣說你有懂嗎?
※ 引述《lovepork (我愛豬肉不愛牛肉)》之銘言:
: 比方說違反勞基法的就記點
: 超過3次就不能再當營業負責人
: 跟酒駕一樣
: 台灣想當老闆的人太多了 但是素質參差不齊
: 很多有資本但思想不及格的人當老闆 壓榨員工 請外勞
: 這才是問題的根源不是嗎?
: 勞基法的罰金那麼少 企業主怎麼會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