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茂生
26分鐘 · 台北市 · 編輯紀錄 ·
任何法律人都不會反對錢法官的見解吧。姑不論,無罪推定、對行政的監督等問題,不進
「議會」接受質詢一事,是連「沒有涉案的議員」一起藐視啊。縱然不懂法律,也不想要
法治,只想要人治,至少應該要有常識吧。不過,你看看喔,看看那些下面的留言,真的
很令人失望。
我常說神魔一體,最可怕的魔就是不知把自己的能力或潛能予以懸置的全能神。這種神,
常會因為羞腦而一意孤行的。
叭~叭~!公民老師,你們要不要出來負責?公民老師下台~!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forum/20150808/36711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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ついしん:
おれは今回の法学部長の選挙に疑問を持っている。だから、今学期授業に出ないように
する。万歳!万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