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全國大徹查/公教人員兼職 數百人恐撤職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審計部正全面調查全國各級公教人員是否有違法「兼營商業」
行為,許多「兼職」的公教人員因此遭到各機關人事單位約談,導致不少人「挫著等」,
擔心遭到撤職的嚴厲處分。根據「公務員服務法」的規定,若被查出違法擔任公營事業機
關或民間公司董監事職務,將被撤職查辦,初步了解,可能有多達數百人會被撤職查辦。
根據公務員服務法的規定,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或是投機事業,公務員非依法不得兼公營
事業機關或公司代表官股的董事或監察人,違者應先撤職。
審計部︰兼營商業行為就是違法
審計部發言人李順保表示,公教人員涉及兼營商業行為就是違法,各機關人事單位會依照
跡證依法處理。由於中央機關清查的結果還未彙整給審計部,因此到底違法兼職的人數有
多少,目前還不知道,至於審計部的調查結果何時完成,目前沒有時間表。
機關指派或合法兼職 視個案釐清適用法規
李順保說,由於有些公務員的兼職是機關指派,或是合法兼職,必須視個案適用的法令、
規定釐清,審計部因此在今年四月發文全國各機關協助核對,如果各機關發現所屬公教人
員違反相關法令,人事單位就要依法處理。
李順保指出,這次清查是針對所有考試進來的公務員、約聘僱人員、工友技工及公立學校
教師兼營商業,違反「公務員服務法」或「公務員懲戒法」的行為,依法公教人員、約聘
僱等人員如果違法身兼董監事,就算是繼承家中事業,只要是有對價關係就不可以。
一位不願具名的政府官員表示,公教人員違法「兼營商業」行為主要有兩大態樣,一是繼
承家族事業,擔任公司的董監事,在此情況下涉及違法,二是基層的工友,為增加收入,
兼職開計程車或雜貨店。
這位官員說,審計部這波的調查,若能全面清理出違規兼職者,杜絕類似狀況再度發生,
也是一件好事。
面對這次的清查,許多涉及違規的公教人員不免人心惶惶,但為避免受重懲,有的人可能
已採取變通因應方式,例如工友兼職開計程車,原本自己擔任計程車行的負責人則屬違法
,但若改由靠行開計程車,自己不要擔任車行負責人,就沒有違法的問題。
官員表示,公教人員或基層工友開雜貨店,有的人可能直接把雜貨店的負責人改由親屬擔
任,這樣就不會被處分,而實際上自己仍是在經營雜貨店。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904887
我比較好奇
有些補教名師 本身也有公立學校教職身分
這樣算兼職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