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事錯比較大的是SQ的三位前艙組員
Be advised:我沒說機場都沒有疏失
但是當時桃園機場是沒有地面雷達的
當下能見度只有幾百公尺 如何能看到N1滑行道的SQ006呢
P.s.塔臺距離N1滑行道是1600M
另外NOTAM也已告知說05R/23L 因為施工維修
當下機長太專注於側風是否超過30kt (若超過30kt 則必須取消航班滯留機場)
但是 新航的747-400航機有裝PVD 目視輔助(這東西是選配 華航沒裝)
起飛前副機長已告知 The PVD hasn't line up.
方志綱卻說 Never mind we can see the runway just fine
更重要的一點 機上PFD顯示你航機沒對準05L跑道尾的ILS信標
(整個槓槓都偏左邊...)
結果這兩個都忽視 硬是要起飛
一件空難都是層層因素導致
一是機場沒有地面雷達
二是未明確標示跑道關閉
三機長忽視副機長警告
四忽視儀器警告
桃園機場是該被鞭 但SQ006這件事要求桃機承擔主要責任並不公平
※ 引述《NCKUer (NCKUer)》之銘言:
: 這起空難發生在2000年10月31日桃園中正國際機場
: 當時媒體並未對其充份報導 加上象神颱風的新聞蓋台 導致社會大眾普遍不知道這件空難
: 事發當時新加坡航空006號班機急迫於象神颱風襲台 趁機場尚未關閉前起飛
: 不料發生總總事故 但嚴格來說 事故的原因不全然是颱風影響
: 反倒是因為中正國際機場的跑道維修、未做標示及障礙處理
: 而地勤也無及時通知致新航誤入維修跑道
: 撞上施工機具後致飛機損毀、斷成三截並造成83人死亡 所幸三名駕駛皆生還
: 事發後台灣官方企圖將所有責任歸罪到新航駕駛 並企圖起訴三名非台籍駕駛並拘留
: 地檢署判決前國際民航飛行員協會嚴正聲明 如三名非台籍駕駛被桃園地檢署起訴
: 則將號召協會內所有會員拒入台灣領空 事後地檢署並未對三名駕駛起訴
: 這種將所有責任咎責於駕駛似乎是台灣處理飛安的常例 該事件後新航該航線不再停靠台灣
: 有這件空難的八卦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