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國道收費員討百萬 首宗敗訴
3.完整新聞內文:
【孫友廉、李姿慧╱新北報導】高速公路全面推行電子收費後,國道收費員在二○一三年
底全數遭解僱,收費員們不滿未獲安置,也認為國道高公局吃掉年資,未給資遣費,其中
林姓等十名收費員提告追討一百一十一萬餘元,但新北地院昨判收費員敗訴,成為此類爭
議的首宗判決;可上訴
判決指出,收費員原屬臨時人員,二○○八年改適用《勞基法》後,才衍生資遣費問題,
二○一三年底之前離職的四名收費員,高公局確有付資遣費;至於最後離開的六名收費員
,已領取二十四萬元優惠退離慰助金,其中已包含資遣費,因此判決收費員敗訴。
國道收費員自救會總幹事孫秀鑾表示,此案屬收費員個人所提訴訟,高公局實際上未給資
遣費,只是將法律程序弄的很完備,自救會將繼續爭取權益。高公局副局長吳木富表示,
尊重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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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goo.gl/lezIj1
5.備註:
羅生門了!
高公局說有付,而自救會卻說高公局沒付?
不過「高公局實際上未給資遣費,只是將法律程序弄的很完備」這句怎麼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