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國道收費員討百萬 首宗敗訴
3.完整新聞內文:
【孫友廉、李姿慧╱新北報導】高速公路全面推行電子收費後,國道收費員在二○一三年
底全數遭解僱,收費員們不滿未獲安置,也認為國道高公局吃掉年資,未給資遣費,其中
林姓等十名收費員提告追討一百一十一萬餘元,但新北地院昨判收費員敗訴,成為此類爭
議的首宗判決;可上訴
判決指出,收費員原屬臨時人員,二○○八年改適用《勞基法》後,才衍生資遣費問題,
二○一三年底之前離職的四名收費員,高公局確有付資遣費;至於最後離開的六名收費員
,已領取二十四萬元優惠退離慰助金,其中已包含資遣費,因此判決收費員敗訴。
國道收費員自救會總幹事孫秀鑾表示,此案屬收費員個人所提訴訟,高公局實際上未給資
遣費,只是將法律程序弄的很完備,自救會將繼續爭取權益。高公局副局長吳木富表示,
尊重判決結果。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goo.gl/lezIj1
5.備註:
羅生門了!
高公局說有付,而自救會卻說高公局沒付?
不過「高公局實際上未給資遣費,只是將法律程序弄的很完備」這句怎麼解讀?
作者:
zxcvbbb ( )
2015-08-09 16:56:00資遣費一個收費員可以領到100多萬?
作者:
potionx (YEN YUAN-YEN)
2015-08-09 16:58:00十名收費員提告追討一百一十一萬餘元 是分攤算?
作者: pigboy (豬哥宅) 2015-08-09 16:58:00
其中林姓等十名收費員提告追討一百一十一萬餘元
作者:
tello (妳高興就好~)
2015-08-09 17:00:00死好啊~
資遣費明明是適用勞基法才有,適用聘僱辦法的約聘僱可以這樣再依勞基法拿資遣費?拿了A法的福利再拿B法?
作者: w76530 2015-08-09 17:08:00
會吵的才有糖吃啊
作者:
klarc (拾月暗)
2015-08-09 17:09:00很多約聘僱都沒有保障 流浪教師也是啊 大時代的無奈
作者:
fjdkqp (玫 瑰 花)
2015-08-09 17:17:00可惡 ,奉獻青春三十幾年 ,最後被政府聯合財團一腳踢開
作者: hongtm (台灣加油) 2015-08-09 17:20:00
30年都是約聘的也是一樣啊
作者:
jay111101 (jayIIIIOI)
2015-08-09 17:23:00那句話就表示自救會不認為那是資遣費,有這麼難懂???
作者:
jay111101 (jayIIIIOI)
2015-08-09 17:24:00就是想多拿一點阿!!!自比關廠工人結果被打臉....
早就知道要電子化了還是裝死以為自己是終生職臨時人員約聘僱自己都是靠關係的啦
我說的難聽一點,就是因為自救會口中的「政府財團卦勾
作者:
jay111101 (jayIIIIOI)
2015-08-09 17:28:00關廠工人是該拿得沒拿到,收費員是拿到了還想要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