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中影案被訴 蔡正元稱未獲陳述 檢方駁斥
2015-08-11
〔記者金仁晧/台北報導〕國民黨立委蔡正元因擔任中影公司
董事長期間認購十五萬股,再主導增減資,自肥四十五萬元,
今年六月被起訴。士林地院昨首度開庭,蔡正元受訪稱,當初
似是游錫堃去告發,檢方查了馬英九、張哲琛及郭台強等人,
大部分都沒事,卻突然抓到他這一條,偵查時也沒找他來陳述
,根本是「全世界最扯的案子」。
不過,蔡正元的說法,直接被起訴書打臉。本案起訴書指出,
蔡正元曾到庭陳述,應訊時還強調是依董事會決議,辦理增減
資。
辦案人員也透露,當初檢方接到多人告發,才分案調查此案,
告發者中沒有游錫堃。
檢方調查,蔡正元在九十五年六月主導中影董事會,決議先增
資發行三百萬股、每股十元,再進行減資,每股可退回十三元
;七月時,蔡正元又再主導會議,限制認購條件,最後僅有他
和另外兩名幹部認購股票。蔡正元不僅賺取四十五萬元價差,
還無償取得股票。
庭訊後,蔡正元表示,當時是黨營事業轉民營的時期,大部分
員工都被資遣,董事會有人提議,由他和另外兩名幹部先認股
,各認一百五十張,到了年終再看誰表現好,轉給員工,自己
沒拿錢。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905601
5.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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